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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證所稅復徵 還有立法程序

【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0日電)財政部將於12日提出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版本。官員今天表示,證所稅復徵無論選哪一種方案,都要通過行政院院會、立法院修法或立法等程序後,才會公布施行。

財政部昨天宣布,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有價證券分組」第2次座談會對有價證券課稅的開徵時點達成共識,不論採取哪一種改革方式,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同時讓投資人及早做好準備,「於民國103年5月申報102年度證券交易所得」。也就是開徵時間點,最快在明年。

證所稅如何復徵,財政健全小組分組座談聚焦在納入綜合所得稅、分離課稅和最低稅負制3方案。最低稅負制的支持者不少,但被批評有人頭問題,且適用對象太少;納入綜所稅被認為是上上策,但累進稅率衝擊大,實施難度高;分離課稅則是9日座談中,較多委員發言支持的方案。

官員表示,無論財政部在12日提出哪個方案,由於現行稅法沒有證所稅的稅目,財政部版還要經過行政院政務委員開會討論,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再送交立法院修法或立法,後續還有程序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