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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證所稅 學者:此刻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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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日電)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林蒼祥今天表示,台股波動大、散戶多,經濟又高度依賴國際景氣,這種情況之下,不宜課徵證所稅。

財政部長劉憶如2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資本利得稅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財政健全小組選定的資本利得稅議題,進行說明。

外界關注是否開徵證所稅的議題。林蒼祥表示,以台股散戶多、波動大、對國際股市極度敏感,且經濟對國際依存度高的情形下,不宜開徵證所稅。

林蒼祥表示,開徵證所稅必須考量租稅公平、對於經濟幫助的效益,以及開徵證所稅的效益及稽徵成本等。

林蒼祥說,台股散戶多,開徵證所稅並非可以達到真正的租稅公平;另外,依照過去經驗,只要提到徵證所稅也造成台股下跌,甚至造成企業籌資不易,對於經濟效益、稅收的效益皆無益處。

依據財政部的「資本利得稅之影響」專題報告顯示,證交稅為每年穩定的稅源,從民國98年到100年大約是新台幣940億元到1060億元,101年也有1265億元,占總稅收10%左右。

林蒼祥表示,財政部已經有證交稅穩定的財源,若再開徵證所稅,也勢必要調整證交稅,稽徵成本肯定提高,對財政部來說,課徵效率恐不高。

永豐金研究總處處長黃蔭基表示,民國77年政府提出過課徵證所稅,造成台股無量下跌,雖然現在資本利得稅還僅在討論階段,已經造成股民心中揣測及不安,恐會帶來寒蟬效應。

黃蔭基說,根據國外的經驗,日本、美國有課徵證所稅,韓國是針對大股東且一年交易金額達30億韓元者課徵,新加坡、香港基本上免徵,僅針對以經營投資事業為專業之投資人課徵證所稅。他認為,政府若真要課證所稅,法人與自然人應該脫鉤。

林蒼祥卻認為,法人與自然人脫鉤,讓法人有規避空間,屆時將會造成更多投資機構利用人頭戶,規避被課徵徵證所稅,政府管理不易。

林蒼祥說,現在外資法人交易量占總交易量約1/3,國內法人含投信及證券自營商約10%,其他都一般散戶。他認為,要課徵證所稅,起碼外資及國內法人占交易量達6成以上,台股波動較穩定時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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