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調查 台新聞局推稽核新機制
【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行政院新聞局4月起將推動由第三公正單位出面成立數位媒體收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監督數位電視收視行為調查與稽核機制,並試辦收視質調查,希望民國105年底達成熟階段。
新聞局將啟動數位電視收視調查及稽核新機制,新聞局長楊永明下午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楊永明上午表示,業界不斷反映現行電視收視率調查機制及廣告購買機制,嚴重影響電視產業的正常營運,業者也受制於收視率壓力,造成惡性循環。
楊永明說,他也感受到國際新聞比例過低、重播率過高等問題,由於無線電視類比訊號6月30日全面完成數位化,是推動改變收視率調查的好時機。
根據新聞局規劃,將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委由第三公正單位成立數位媒體收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成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稽核委員會負責擬定調查架構、調查範圍、如何抽樣等技術規範與稽核制度。
新聞局規劃,未來數位收視行為調查改由數位收視稽核委員會委託尼爾森公司辦理,進行包括收視率與收視質的調查。尼爾森公司調查的結果,也必須透過這個委員會稽核。業界如要使用收視率或收視質調查數據報告,仍須付費向尼爾森洽購。
收視率調查範圍,根據之前會議達成的共識,原則以數位無線電視、數位有線電視平台及中華電信MOD平台為調查對象。
楊永明表示,收視質調查是指民眾收視後,追蹤了解民眾喜好度、若是帶狀節目會不會持續收看,最後再將調查結果量化呈現。
他說,預計4月由第三公正單位出面成立稽核委員會,開始制定調查架構、範圍、如何抽樣等機制,明年開始測試施行,盼民國105年底就能達到成熟階段。
楊永明指出,從今年4月到105年底,政府將編列經費支援稽核委員會運作,初估約新台幣數百萬元;目標在106年政府完成階段性支援任務後,交由稽核委員會自行研商後續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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