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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飼料事件 台環署2週內提懲處名單

1個月內提跨部會管制措施 3週內釐清重金屬流入飼料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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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綜合報導)日前發生工業級硫酸銅流用於飼料業事件,環保署長沈世宏、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和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26日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進行專案報告「回收再利用工業原料流用於飼料事件」,社福衛環委員會下午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在2週內提懲處名單、1個月內提跨部會管制措施;農委會則要在3週內釐清重金屬流入飼料業的原因。

立委蔡錦隆質詢表示,三部會所提的專案報告中,隻字未提檢討追蹤管理辦法;回溯從起雲劑、塑化劑到如今硫酸銅流入飼料業事件,顯示事業廢棄物跨界再利用的流向難追蹤,環保署責無旁貸。

蔡錦隆質疑,從起雲劑、塑化劑到工業用硫酸銅流入飼料事件,顯示再回收的廢棄物流向難以追蹤,環保署應負最大責任,卻未提任何懲處名單。

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在立法院承諾會進行通盤檢討,並在2週內提出懲處名單。

蔡錦隆指出,根據現行法令,工業回收廢棄物由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管轄,但廢棄物再生製成工業級硫酸銅則屬於經濟部工業局的權責,而飼料內不能添加工業級重金屬又是由農委會依「飼料管理法」規定辦理,且所提的報告中未提出檢討追蹤管理辦法,毒飼料事件凸顯出政府許多制度面的缺點。

沈世宏指出,此事件就像是「回收物做成菜刀,菜刀上市後誰能管制菜刀不能去殺人?」工業回收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製成,再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賣到飼料業;飼料內不能添加工業級重金屬又是「飼料管理法」規定,三法相關權責都應檢討抽查機制。

他表示,此案涉及法規的主管機關各有法律權責,機關間橫向聯繫機制有檢討必要,稽查取締是重要管理系統,但未必能發現所有違法,仍需靠民眾檢舉漏網之魚才能遏止不法,此案就是民眾檢舉才得以爆發,因此鼓勵檢舉有其必要。◇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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