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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4日電)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天表示,目前流感疫情漸緩,擴大2類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對象,包括高燒持續48小時,以及類流感患者與其親朋好友的使用條件僅至31日截止,不再延長。
為因應流感,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給「高燒持續48小時」及「類流感患者/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因流感疫情在1月8到14日達高峰,目前持續穩定下降中,因此擴大使用條件僅適用到3月31日截止,不再延長。
疾管局表示,自4月1日起,公費藥劑使用對象將回歸到世界衛生組織及衛生署傳染病諮詢委員會建議對象,包括符合「流感併發症」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
另外還有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的類流感群聚事件;以及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含H5N1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的密切接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