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整合 台教保員恐面臨失業
【大紀元2012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幼托整合今年初上路,這項政策提供2歲至入國小前,一個完整的幼兒教育環境,不過卻發現,因為教育部公布了進用考核辦法,要求所有教保人員在改制為幼兒園之後,必須要重新參加甄選考試,才能夠繼續獲得留用,有經驗的教保人員恐面臨失業之窘境。
托兒所、幼稚園合併為「幼兒園」。全國教保產業工會23日,在立委吳宜臻、林淑芬、林世嘉、江惠貞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提出教育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沒有現職教保員的留用保障,恐造成現職教保員被大量解僱。
有許多地方政府以經費不足為由,關閉公立托兒所,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則呼籲,教育部應修改契約進用辦法,對現有公立幼兒園的教保人員全面留用,以保障其權益。有的教師也提到,自己就具有正式資格,為何還要再考試感到不解。
公立托兒所人員進用方式多元,教育部國民教育司科長許麗娟說,公立托兒所人員進用方式多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雇員管理規則進用者是繼續在原單位留用;臨時人員若是依勞動基準法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實施前進用,權益也繼續維持,但只有職務代理人除外。
據了解,現在的公立托兒所,職務代理人才是工作主力,工作已10幾年,但他們既不是公務員也非臨時人員,一直沒有機會考取正式資格,不過卻是很有經驗的教保人員。
林淑芬、江惠貞表示,將提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進用契約辦法,並提供穩定財源,讓地方政府以最快速度完成公立幼兒園建置,並保障現任教保員工作權。不然將造成有經驗教保人員失業,也對兒童受教權造成負面影響。
由於職務代理人,是公立托兒所因凍結保育人員職缺而進用的人,並不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範範圍。許麗娟回應,因為擔心幼托整合有銜接問題,教育部將主動協商,延長他們的資格期限,直到改制為公立幼兒園為止。
另外,勞委會科長黃琦雅則指出,所有教保員的勞動條件和解雇等相關事項,都已經適用於勞動基準法,不能夠因為原來受雇的教保員沒有經過考試,就成為解雇的理由。◇
(責任編輯:陳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