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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院案 台立院4月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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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何孟奎台北2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朝野黨團協商結論,4月13日立法院院會行使考試院副院長、2名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日前對考試院人事提名與立案程序有意見,拒簽朝野協商結論。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上午特別前往立法院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希望王金平幫忙協調,讓立法院能對行使考試院人事同意權,盡快達成共識。

立法院院會下午通過朝野協商結論,4月11日、12日審查考試院副院長及2名考委被提名人資格,審查完畢後提報13日上午立法院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

朝野協商結論也建議總統往後提名時,不論換屆提名或遞補提名,應經審薦小組程序,廣納各界建言後提名。

總統馬英九8日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伍錦霖為考試院副院長,並提名前立委趙麗雲、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錦堂為考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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