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中華:中共之刑不上大夫:審視浙江教育廳和浙大合謀招生舞弊案
【大紀元2012年03月20日訊】雖然中共刑法第四一八條明定有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然事實上鮮見真心實施這一條款。中共大學收生弊案之黑,之廣,尤以各類自主選拔項目為甚,以各種藉口,繞過現行中共唯一公正之高考成績標準,以「雖低分卻高能」之名為權貴子弟升讀著名大學開闢專供通道。民間反對之呼聲高漲,然中共教育決策者不為所動,難道萬千民眾皆誤解爾等培養「天才高能生」之良苦用心乎?
事實上,招生弊案頻發,中共當局甚少追究其責。皆因此類案件定將牽扯大批大學當權知識份子,讓他們醜態現世,會危及教育決策者之利益。民眾之思想、言論靠誰疏?難道靠政府官員?民眾對他們恨之入骨,誰信他們信口雌黃?!是故,此類教育、說服唯有依靠知識份子,尤其供職於大學之高級學者。故若因收生作弊治罪教授,使其溫雅面具破毀,無有威信取信於民,豈不自毀當權官僚之說客群?
在維護威權與愚民中,大學知識份子肩負重任,當視為國之棟樑,刑罰自當不加其身。然官方有兩狡辯理由,一為刑法第四一八條明定之招生舞弊罪僅罰國家公務員,教授不屬公務員。此大謬矣。僅大學教授一方無法實現收生,因收生結果需經教育管理機關發文同意方生效;教育管理機關乃中共公務員,其合謀、操縱收生弊案實難逃該罪處罰;而大學當權知識份子配合遂成此罪行,依中共刑法,雖不屬公務員,仍可成此罪之共犯。二為證據不足,即大抵收生罪案均為民間風傳,實乃證據不足,故難加罪。然民眾依常識判斷失常、違規之處甚多,必定舞弊重重,唯官方失明乎?官方不主動立案偵查,難道讓民眾替官方尋證據乎?
在2004年北航招生舞弊案中,北航招生手段極為詭異。在廣西招生計劃已錄滿學生情況下,利用大學有權決定在該省增收學生,且增員數額由大學和教育管理機關靈活商定之權力,向擬增招學生索取巨款;當學生在網上查詢已被錄取後又反悔不想交巨款時,又馬上被告知錄取資格已被取消。事情敗露且證據被鎖定後,中共第一黨媒,C CTV都予報導,中共法治機關本應無可推托,但最終仍未追究舞弊人員刑法責任,僅找尋幾個小級別之替罪羔羊進行了內部紀律處分了事,搪塞民憤。
在2002年浙江寧波中級法院判處原浙江大學某副校長10年刑期案中,涉及一指控即該校長利用職權將一老闆子女以體育特長生名義特招升讀浙大,後收取2萬美元為酬。然法院在各方干預下對此筆收生賄款不予追究,認定2萬美元屬朋友間禮尚往來。蓋若如認定此屬賄款,則浙大大多高知將面臨大難。中共法治部門如此細心呵護大學知識份子之形象,可謂用心良苦也。
寧波之案,如能狡辯為證據不足,難為收生弊案定罪,則長期來浙大勾結浙江教育廳在省內另兩所公立大學招轉學生之弊案則可謂證據鑿鑿,無可抵賴。浙大教師內部爆料之文《浙江大學涉嫌嚴重違反「陽光高考」政策》(新語絲2011年12月6日)公開了長期以來廳校合謀非法收生之醜聞,此案歷時10年,涉案人員數百,且至今弊案仍繼續公開上演。據網文之反映,浙江有兩間公立高校,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二校自稱民辦,實乃幌子,它們實為全資國有事業單位)每年收生所需高考分很低,與浙大相差一兩百分;進浙大高考生要求當年在浙江排名前數千名,在浙外省市更要求排名本地前數百名;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的起取分甚至低於普通非重點院校(更不可與浙大此等全國名校相比),在本省幾萬名即可升讀。浙江教育廳動員中共教育部允許二校每年有部份學生轉學入浙大就讀,享有與浙大高考生完全平等之待遇,美其名曰特招,以便安排權貴子弟先入二校後入浙大。中共教育部為堵民眾悠悠之口,雖允許轉學,然要求二校學生中那些已學滿二年且成績優異之生轉入浙大。依中共教育體系,本科教育一年級重基礎課程,二、三年級重專業課程,四年級基本上是學生實踐,做畢業論文;故前二年在校學業優秀之學生大體上屬勤學之人。然浙江教育廳與浙大此舉並非為這些優生升浙大造福,而是為高考分太低上不了浙大之權錢二代子弟謀曲線升浙大之途。此批紈褲子弟在兩年學習必定醜態百出,如作為優生轉升浙大將引過多非議。故廳、校合謀,在二校學生入學僅一年就將其轉入浙大,因僅一年學習難以判斷學生專業課程成績高下(一年級專業課甚少);然此類子弟一年級之基礎課也難過關,於是浙大單獨組織對基礎課進行考核,以自己操控之筆試、面試成績給此類權貴之子高分,並告知非議者:此類人員雖在二校成績不好,然此因二校考試方式不合理所致。故應以浙大之測試為準。浙大之測試中,以面試為主導依據,中共官場、學場升職、升學均喜采面試為主,因此成績評判最主觀,最容易操控作弊。然筆試測試亦須有,否則難免引非議,故浙大亦安排了筆試,然此類公子小姐實無能力取高分,故在筆試閱卷中造假。網上熱貼《告訴你一個真實而腐敗的浙大經濟學院》完全印證了收生測試成績造假之普遍存在。以上操作完成後,此類學生在二校一年雖成績不佳,但在浙大測試中體現出高分,然依中共教育部之要求,一年學習雖優不能轉學,須學滿二年優秀方可轉。是故浙江教育廳、浙大合謀,讓此些學生先跑到浙大行試讀一年,在第二年末方由浙江教育廳發文承認浙大學籍。在浙大試讀一年,此類子弟不良之醜態,皆被釋為浙大成績考核要求高所致,不影響對其學業優秀之原有評價。此類作法,完全違反中共教育部自己三令五申之「試讀生」禁令,以「試讀生」為名行作弊之實。廳、校堅信最危險之方式最安全,竟以公開公文之方式確認此類招生,實乃掩耳盜鈴。在搜索引擎中輸入「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公佈獨立學院轉入相應本科高校學習學生名單的通知」字樣,當可搜到大量浙江教育廳歷年公然舞弊收生之文件,將罪證完全展示,真乃當今中共學場一大奇觀也。浙江其餘高校亦可招轉學生,但得按中共教育部二年學滿成績優之規定執行,故對浙大之舞弊特權大多眼紅不已。中共教育部禁以試讀名義招生之禁令,僅限普通大學,此謂「不許百姓點燈」;如浙大等有名大學則可藉機不理會此限大肆牟利,此謂「只許州官放火」 。中共學場此異象,實乃「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也。
浙大乃全國名校,浙江為富庶之地,每年高考後,有多少富貴願以錢幣百萬換子女入學浙大機會,甚至有網文暴露收生中有靈通人士為獲利介紹浙大招生教授和處長入各類風塵場所施美人計了。此類以轉學為名之收生弊案,不知有幾多難言之權、錢、色交易矣。誰能問責此廳、校狼狽,民眾不可期,實乃中共之刑不上大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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