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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比利時媒體自由與隱私權的爭論

【大紀元2012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凌宇比利時報導)弗拉芒幾大報紙日前紛紛刊登了在瑞士車禍中喪生的兒童名字和照片。弗拉芒主管媒體的部長英格麗•立特恩(Ingrid Lieten)指出,媒體應該尊重人們的隱私權。

《Het Nieuwsblad》在3月15日第一個刊登了所有遇難兒童的照片。第二天《Laatse Nieuws》也做了同樣的報導。

立特恩通過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表達了她的不滿,「雖然有信息自由的權利,但也有隱私權。當我看到報紙的時候,我感到非常氣憤。」她還提出一個質疑,媒體的規則是否有被遵守。英格麗•立特恩還提出了道義問題:「我們的確有新聞自由,但並不意味著,新聞自由可以不遵守任何規則。」

《Het Nieuwsblad》主編解釋在頭版刊登死難兒童照片是考慮要抓住災難的影響,同時也是一種祭奠。但她承認,這個做法很接近道德邊緣。

通常情況下,未成年受害者個人信息不報導,或者至少不在他們所在城市出現。

(責任編輯:歐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