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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刑訴法 台商憂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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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淳宴台灣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昨(14)日通過極具爭議性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祕密拘捕」的條款使每個人都有可能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遭「祕密失蹤」。〈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讓台商和大陸民眾深感人身安全有遭到侵害之虞,人權組織日前也警告,〈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獲得通過,將提高外國商人、異見人士在中國遭祕密拘捕的可能性。

為維穩而修法 人人都可能祕密失蹤

有「小憲法」之稱的大陸〈刑事訴訟法〉,其修正案在人大會議上以贊成2,639票、反對160票及棄權57票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於涉嫌恐怖活動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重大賄賂」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有權不通知家屬、在正式拘留系統外祕密羈押嫌疑人長達6個月。

近日,重慶人大代表張明渝因在北京控告另一人大代表後被失蹤。陳有西大律師披露,張明渝的民事代理律師趙曉亮告之,張失蹤已3天,家屬報案,無人受理。陳有西認為,這就是〈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七十三條「不通知條款」的現實版,也是中國法治的現狀。

曾擔任中國新民黨主席郭泉辯護律師的斯偉江直言,〈刑事訴訟法〉修改的目的之一,是為維穩和反恐。沒有法學背景的人大代表,看不到其中隱藏的魔鬼,他說,「沒幾個人大代表看得懂,看懂了也沒人敢反對。」

大陸台商及其他外國商人憂心

據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報導,人權觀察組織研究員班魁林(Nicholas Bequelin)表示,修正案給予警方和國安部門在自行指定的地點羈押嫌疑人至多6個月的強大權力。對於異見人士以及與大陸強大利益集團存在衝突的外國商人而言,具有重大影響。

中共宣稱,修正案會增強對普通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保護。惟在中國的外國商人最常見的指控是「賄賂」和竊取「國家機密」。竊取或洩露國家機密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
由於「危害國家安全」等的定義不明,且沒有監督細則,讓外界擔心大陸安全單位可無限上綱、陷人入罪。

據中央社報導,一名不願具名的大陸台商說,「如果我和大陸有官方背景的企業做生意,彼此發生糾紛,對方要搞我,是不是也可以被定罪為『危害國家安全』?」

台商表示,這就是為什麼台商都期盼兩岸能盡快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對台商人身安全必須要有保障的原因。現在大陸新修的刑事訴訟法,等於再度讓台商陷入「人身安全不保」的恐懼。

刑法律師:中國將進入非常時期

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20餘年的刑法律師王雅軍憂心表示,「這不僅涉及到普通民眾,也涉及到當權者,比如王立軍,這個祕密拘押失蹤,是很正常的,更不用說人大代表,每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事實上,在他們身上都會得到報應。如果通過這樣的條款,那就是一個非常時期了。人權完全沒有保障,人人都在恐怖之中,隨時都可能失蹤,這是非常可怕的。」

法律界:刑法修正程序違法

由於修正案涉及「祕密拘捕」、不通知家屬的例外規定,大陸網友批評是侵犯人權的做法,合法地讓你從地球上消失。此前也有一些學者及法律界人士以立法程序不合法為由,疾呼人大代表不要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表決。

大陸知名投資人薛蠻子在網路上發起投票,僅數小時就有1萬多人投票,並有逾93%的網友不同意通過、或希望暫緩表決這項修正案。不過,這項網路投票在當天就遭到當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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