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宏達電去年8月間具狀控告花旗環球證券的張姓分析師,涉嫌散布不實消息,影響宏達電股價,涉違反證交法。北檢今天偵結,認定張男有所根據,並非意圖影響股價,不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宏達電委託律師於今年8月間具狀,控告花旗環球證券的37歲張姓分析師,未對花旗環球證券公司提告,只告個人,且直接提告違反證券交易法。
檢方指出,宏達電提告意旨,張姓分析師明知全球最大電信業者伏得風(Vodafone)並未取消宏達電所出產高階手機EVO 3D的上巿,竟意圖影響宏達電股價,在去年7月29日接受財經新聞網陳姓記者採訪,以散布流言方式,誤導投資人。
檢方偵辦期間,張姓分析師表示,他從未接受財經新聞記者採訪,但確曾撰寫報導中所述的分析報告,他是花旗環球證券亞太區的首席分析師,工作內容是蒐集巿場上各種產業消息,分析研判對股價的影響,作成報告後提供客戶作為投資參考,記者應是透過他的客戶取得分析報告。
陳姓記者則證稱,報導是翻譯自花旗環球證券所做的研究報告,財經記者本來就會收到來自法人、外資券商的報告,不記得如何拿到這份報告。
另外,張姓分析師辯稱,伏得風公司取消宏達電公司手機EVO 3D的上巿,外國媒體早於去年7月27日廣為報導,且消息是經專業網站報導,他不可能去懷疑消息真偽,雖未向宏達電查證,但他的研究報告均有所據,報告已標明援引的網站名稱,網站則引述伏得風發言人的聲明。
檢察官採信張姓分析師說法,他並未接受記者採訪,更無散布流言影響股價,而製作研究報告為他的職責,難以提出他的研究報告對宏達電不利,同時產生股價下跌的現象,推論他有不法,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