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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電價 台電:有必要性

【大紀元3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3日電)台電今天表示,從民國97年10月調漲電價以來,採購煤、天然氣成本分別增加53%、25%,由於現行電價並未合理反映燃料上漲的成本,調整電價有其必要性。

電價醞釀喊漲,由於截至去年底,台電累計虧損高達新台幣1179億元,台電主管坦言,近年來化石燃料上漲,造成累計虧損相當可觀。

台電主管透露,前一次調整電價是在97年10月,燃料成本部分僅以煤每公噸75美元計算,不過實際上當時煤每公噸為106美元,顯示並未完全反映燃料成本。

台電主管表示,目前煤價每公噸約115美元,天然氣價部分也從97年每立方公尺新台幣14.84元,上漲至18.55元。

台電主管強調,自前一次調漲電價至今已 3年多,燃料成本快速成長,累計造成虧損相當可觀,其中煤價、天然氣價分別上漲53%、25%。

由於現有電價並未合理反映燃料上漲的成本,台電主管認為,調整電價有其必要性。

另外,根據台電提供的數據,以去年為例,火力發電占整體發電量72.7%,其中煤占55%、天然氣約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