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經驗移民人數升 申請量仍未達標
【大紀元2012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在移民總數比2010年下降一成的情況下,2011加拿大經驗類別(CEC)移民反而比去年增加54%,不過2011年經驗類移民的申請量仍未達到政府預期目標。聯邦移民部告訴大紀元,渥京正考慮更多計畫,大力推廣這個移民類別。
移民申請嚴重積壓 經驗類別申請量不足
加拿大國會公民及移民常務委員會3月6日發佈的一份報告稱,2011年7月止,加拿大移民系統已經累計有超過100萬個申請積壓,其中技術移民申請積壓高達45萬至46萬個,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申請積壓16.5萬個。
不過,加拿大經驗類別完全無積壓,該類別申請儲備為6,002人,今年計畫移民量是7,000人。
按移民部公布數據,這個從2008年9月開始的移民項目,2009年接受了2,545名移民,2010年3,918人,2011年6,022人,呈直線上升趨勢。
經驗類別主要為了吸引國際學生移民,也包括臨時外勞。國際學生畢業後即可獲得最多3年的工作許可,工作滿一年就可以申請移民。這個類別一直被行業人士看好,但效果卻未如人意。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稱,他從2008年9月18日開始代理這個類別的移民申請。政府剛推出這個項目時雄心勃勃,要與其它國家搶留學生,但之後推廣力度不夠,「我很失望」。
他說,第一年,政府準備了12,500個名額,結果只接收到2,545人,其中主申請人只有1,775個。
黃國為表示,雖然新項目有一個被人熟悉的過程,但那些年加拿大每年接收超過5萬名國際學生,到2011年,這個類別只接收了3,973個主申請人。
資深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表示,經驗類別移民數量還是很少。但他認為,隨著合格申請人數增加,這個類別會持續增長。
移民部媒體發言人布朗(Bill Brown)對大紀元表示,移民部2009年製作了3本小冊子,一本是對加拿大經驗類移民計畫的介紹,另外2本是分別針對國際學生及臨時外勞的資料;移民部網站還有2個視頻介紹。
2011年2月,移民部在卑詩省開始了試點計畫,將國際學生畢業後可獲工作許可的政策擴展到私人辦高等院校的畢業生,目的是將來使更多人符合資格按加拿大經驗類別申請移民。
布朗說,渥京正在考慮更多的計畫,推廣這個移民類別。
CEC符合加拿大移民改革要求
布朗表示,通過這個類別移民加拿大的人,因為有本地教育文憑及工作經驗,更容易融入社會及滿足勞工市場需求。
多年來,加拿大移民系統面臨的問題是技術移民不能適應職場需求,收入明顯比加拿大本地出生的人低,而澳大利亞移民收入與本地人相差卻小得多。目前,移民部提出的技術移民政策改革,已包括澳洲式嚴格的語言要求。
黃國為稱,聯邦技術移民政策改革,今年年底應該會實施,其中包括對語言最低要求。他說,就算分數夠,有雇主,屬於29個需求的職業之一,如果語言不達標,還是不行。
他表示,中國人如果打算通過技術移民來加拿大,要抓緊學英文,不然,將來會越來越難。
加拿大經驗類別被業界看好,是因為能吸引更多國際學生,這些國際學生在加拿大指定高等院校畢業後,即可獲得最多3年的工作許可,如果用一年找到合適的工作,工作滿一年後,還有足夠時間申請移民。臨時外勞符合條件的也可以申請。
3年工作許可不夠用 延期容易
不過,這一類別移民申請並非都能通過。據加拿大《移民彙編》登出的統計數據,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申請,有代理的通過率,2011、2010及2009年比率分別是84.7%、82.0%及80.3%;無代理申請通過率則分別為52.2%、75.3%及89.6%。
雖然政府在繼續推廣此移民項目,但事實是,國際學生畢業後找到合適工作並不容易,所做工作需要有一定的技術含量才合格。不過,國際學生可以享受特別優惠的工作許可政策,使之有更多機會滿足移民條件。
黃國為稱,出現異常情況,3年的工作許可不夠用時,如果雇主願意繼續用你,還可以很容易地申請延長工作許可2年。可以由原雇主去人力資源部申請一張LMO(勞工市場建議),也可以找一個新雇主去申請。
有了人力資源部批出的LMO,即可向移民部申請工作許可更新。
他說,如是需要多些時間才夠一年工作經驗,這張LMO不難做。因為移民部與人力資源部之間有一個合作的政策,只要是國際學生畢業後拿到工作許可證,該許可證快到期前需要申請延期2年,向人力資源部申請LMO時,雇主不需要像常規那樣先登廣告招人。
黃國為說,他認為這是政府優待國際學生的一個政策。但2年延期只能做一次,到期再要延期的話,就要按常規要求做了。
對於申請被拒的人,黃國為稱,如是由小誤會造成,重新申請比較好,沒必要花錢上訴。他說,可能你的條件沒有變,但被拒簽後,申請資料會被鎖住,寫信去解釋效果不一定好,除非是很明顯的錯誤。
拒簽原因
按移民部提供數據,2011年1月至9月間,加拿大經驗類移民計畫共收到7,081份申請,簽發了4,128個簽證。這段時間審理的申請,通過率為83%。
黃國為稱,很明顯,拒簽的原因主要是工作經驗問題。因教育及語言的要求是很清晰的,但工作經驗是否合格就需要判斷。
他說,2008年這個移民項目開始時,所有申請都在美國水牛城審理,從2011年中開始,部分申請開始分流到渥太華申請審理中心。之後便出現了麻煩,渥太華中心的審理比水牛城更嚴格。「我接到一些被渥太華中心拒簽的個案,發現這些申請在2、3年前都應該通過的。」
從2009年至2011年統計數字看,有代理的申請通過率反而是有所增加,但無代理的申請通過率則相差甚遠,分別是89.6%、75.3%及52.2%,2011年的通過率低很多。
黃國為解釋說,比如經營保險或基金投資的行業,公司給的是佣金而不是工資,就是年終會收到T4A,而不是T4。以前這些申請人可以通過,但最近被渥太華中心拒簽,理由是他們是自僱人員。
他表示,其實移民法中沒有給自僱人員下定義。而且這是行業的規定,不是個人可以選擇的。
黃國為稱,這個移民類別原則上對工資也沒有要求,但渥太華中心也會以工資低,懷疑申請人沒做滿一年的工作而拒簽。申請人需要小心,「以前成功的經驗不一定適用。」
(责任编辑: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