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有條件解禁美牛進口,行政院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強制標示」,衛生署的草案將在本週送行政院審查。而立委蔡錦隆12日已提出修正草案,要求飲食場所、餐廳、賣場等散裝食品販售者,在其供應的特定食品中,要詳細用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
修法以達「強制標示」政策的落實?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根據消基會多年調查的結論,業者不見得都會遵守。就目前「三管五卡」的政策而言,市面上仍查出大量含瘦肉精的牛肉,而強制標示在執行上的難度更高,如傳統市場有為數不少的未包裝肉品,如何標示?各大小餐飲店又該如何標示?她說,有條件開放美牛進口,行政機關已經背離民意,又希望立法院能以修法補足。
蔡錦隆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1,草案內容指出,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就其供應的特定食品,要求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對特定散裝食品販售者,得就其販售的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
為保障全民健康,將「強制標示」入法,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指出,依循行政院日前提出的「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16字政策方向,衛生署只修「強制標示」部分,不會將瘦肉精「零檢出」入法,她強調:「只修『強制標示』一項。」
她說明,「零檢出」是立委的版本,與行政院的政策不同,整個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會很快送達行政院,應在這個星期內。◇
(責任編輯:趙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