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重審版權法 保護體育轉播版權
【大紀元2012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的吉拉德政府正緊急考慮是否應該變更澳洲版權法,以保護對重大體育比賽的轉播權。
澳洲電訊公司Optus公司上週在聯邦法院贏得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例。電信營運商(the telco)自此可以獲得錄製並轉播電視上播放的足球和橄欖球比賽的權利。
而澳洲的體育主管們則認為,聯邦法院的裁決使他們豐厚的專營權受到威脅。週二,澳洲足球聯盟(AFL)、澳洲橄欖球聯盟(NRL)、澳洲板球聯盟和澳洲網球聯盟的首席執行官都督促澳洲政府修改版權法以防止那些室外的體育活動的轉播出現混亂。
據澳洲人報報導,澳洲總理吉拉德日前與澳洲的體育總管們進行了座談,她表示,自己正在研究這些體育總管對在互聯網上轉播體育比賽這個問題的看法。
澳洲總理吉拉德在本週三表示:「我們所需要考慮的問題是是否需更改版權法以適應這種形勢。我們已經告訴那些體育主管,我也很高興在這裡公佈,我們澳洲政府正在緊急考慮我們的對策,我知道我們都在考慮電信營運商獲得轉播權,對於我們重大體育活動的影響是甚麼。這是一個沒有預料到的發展。」
澳洲通信部長康羅伊(Stephen Conroy)表示,澳洲政府非常樂意考慮是否可以找到一個解決方案,但他也警告說數碼技術在大踏步發展,所以政策很難保持趕在那些能使電腦使用者在網上觀看電視節目的先進技術的前面。 他說:「澳洲政府集中審查這個問題的目的是對事態發生的總體進行考慮。」他表示:「如果我們對版權法做任何更改,我們都會考慮由此而產生的任何不良後果。」
反對黨的通信發言人特恩布爾(Malcolm Turnbull)說,對法律的任何修改都需要非常具體。他在坎培拉對記者說:「我們要非常小心,我們關於版權法的修改不要太籠統,不要對其他活動造成影響,政府在用詞上要有集中點,涉及面很窄,只針對手頭的具體問題。
澳洲工黨政府週三委任悉尼科技大學法律系的系主任麥卡夫(Jill McKeough,)擔任審查數碼環境中版權問題的領導。對此,澳洲律政部長羅克松(Nicola Roxon)在一項聲明中說:「這項調查旨在審查聯邦版權法案的例外條例,在快速發展的數碼環境中是否充分並適當。」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