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台灣嘉義報導)嘉義縣市政府為了水上鄉火化場使用問題,雙方僵持年餘愈演愈烈,今年二月由嘉義縣政府一紙公文下最後通牒,告知市政府若沒有繳交回饋金使用時,將從三月份起開罰單,且繼續火化繼續罰金。此舉震怒市議會,7日在市議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表示將做市府後盾,與縣府對決抗爭維護市府權益。最後並做成兩點決議,一、至二月底關閉火化場停止使用。二、如不遵照議決關閉,以後罰金,將由市府去承擔,市議會一概不負責,並追究行政疏忽。
議員陳幸枝表示,市府新建新火化場時,縣政府按程序核發建照及使用執照,雙方都無異議,豈知新火化場完成後,嘉義縣政府突冒出要求市政府回饋金2千2百萬元,否則不予使用。雙方為此協商一年餘仍無結果。
由於舊火化場已不堪使用修復無望,新火化場又被蠻橫阻擋,蔡榮豐議員指出,像此鴨霸縣政府一味支持縣議會決議,以回饋金百般阻撓,市議會已想出變通辦法,轉移陣地到別縣市去火化,到時看縣政府如何自處。而市議會則會以一人補助一萬元或實報實銷方式來解決市民使用火化場問題。
議員蔡永泉說,使用變通辦法也比回饋金刬算。當初縣府不言明回饋金問題,待市府興建完成新火化場時才提出回饋金,似乎有點「請君入甕」味道。
民政處長張寛煜在接受專案小組質問時,也表示,市府還有二十多天進行協調,去年市長也到內政部去,表示市長絕不關這個爐。蔡榮豐表示,如萬一受罰,一張最少30萬元的罰金,連續罰下去,不能由市民來買單。
蔡文旭議員表示,本來是一個行政問題,目前已變成政治問題。除非縣市長親自協調才會有進展。指出,火化場係公共事業,為服務市民及鄰近鄉親的需求,非以營利賺錢為目的。目前回饋金已有回饋制度與相當金額,唯無限度的提高金額實屬不該。
陳幸枝表示,本來在陳麗貞市長興建火化場時即已與縣政府簽定500萬元回饋金,如今突增加2千2百萬元,共2千7百萬元,如此龐大數額,情何以堪,因此希望市府要「硬起來」。
市府回應:1、關閉火化場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使嘉義市、縣民眾受害。2.、 新火化場落成至今,市府為解決啟用問題,曾數次主動表達雙方首長會面協商,但未獲縣府同意,後續雙方民政處處長、秘書長會商討論,縣府還是以回饋金為由阻撓。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