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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新年 1月物價創3年多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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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6日電)主計總處今天公布1月物價變動概況,其中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受農曆新年影響,較去年1月上漲達2.37%。官員表示,這是民國97年11月以來新高,但預期2月物價總指數會較1月低。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1月消費者物價較去年12月上漲0.33%,較去年同期上漲2.37%;主要受天候影響,蔬菜價格偏高,較去年1月大漲42.03%,對總指數漲幅影響0.83個百分點。再加上適逢過年(去年新年在2月),國內外旅遊團費、旅館住宿費、機票及褓姆費等價格相對處較高水平,不過,通訊費及3C消費性電子產品價格仍下跌,抵銷部分漲幅。

物價科長王淑娟表示,去年過年是在2月,今年是1月,如果把過年循例加價扣除,1月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約1.6%左右,但如再扣除蔬菜影響,會再減0.83個百分點,因此,扣除新年及蔬菜因素,「1月物價尚屬平穩」。

至於油電水價如調漲,2月物價是否再上漲?王淑娟表示,油電水是家庭消費重要支出項目,但目前確定的是天然氣和桶裝瓦斯2月2日調漲,兩者合計直接影響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0.04個百分點;水和電價未有明確漲幅,目前無法評估。

王淑娟指出,如水價漲10%,直接影響消費者物價漲0.039個百分點;家庭用電也漲10%的話,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物價上漲0.22個百分點。

王淑娟進一步指出,去年2月是過年,基期較高,所以可以預期2月消費者物價會回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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