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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悠遊聯名卡悠遊金可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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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台北富邦、國泰世華、中國信託等3家銀行3月1日起,玉山、台新、第一、華南、兆豐等5家4月1日起,提供大台北悠遊聯名卡的悠遊卡金額掛失服務。

消保處諮議林尚儀指出,發卡量已超過500萬張的悠遊聯名卡在信用卡部分,因屬「記名卡」性質,且是線上交易,故享有掛失前24小時起算零風險的保障;但悠遊卡部分屬於「無記名卡」,儲值餘額視同現金遺失,無法掛失退費。

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說,歷經去年6月10日及10月6日由消保處邀集金管會、悠遊卡公司及發卡銀行進行兩次會商後,悠遊聯名卡持卡人可在悠遊卡部份改採記名卡作業,即可比照香港八達通卡,讓持卡人承擔風險的時間縮短為掛失後的6小時內,即掛失6小時後的損失金額將由業者承擔。

林尚儀說明,對照現行的「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5條第3項規定,因為電子票證是非線上即時交易,為離線交易,所以記名式電子票證掛失後的24小時內,仍要由持卡人自行負擔非線上即時交易時被冒用的損失;如今比照香港作法,風險縮短為6小時。

換言之,若消費者於今天中午12時掛失,則信用卡部份從昨天中午12時起算,消費者無需負擔損失風險;悠遊卡部份,則自今天傍晚6時起所發生的損失,消費者不必自行吸收,對照原本無記名時,必須全額吸收,保障增加許多。

不過本次提高保障的措施,僅限於大台北地區的悠遊聯名卡,總計8家發卡銀行,如前述分兩梯次啟動新制。

3月1日起,台北富邦、國泰世華、中國信託等3家銀行,4月1日起,玉山、台新、第一、華南、兆豐等5家,會在發卡時提供消費者選擇記名作業的機會,以增加前述保障,舊卡持卡人也可於同日起申辦。

此外,持有單純悠遊卡的持卡人可注意,悠遊卡公司原本就提供兩種服務,一般非記名押金新台幣100元,若欲採記名作業,押金150元,多付50元即可享有前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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