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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湖南幼女遭奸被迫賣淫百次 母以死逼立案

【大紀元2012年02月22日訊】2006年,湖南永州11歲的樂樂(化名)遭強姦後被迫賣淫百多次,引發社會關注。母親拼死逼迫公安立案,6年後,案情才有進一步發展。

今年17歲的樂樂(化名),將近1.7米的身高讓她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可羞於啟齒的性病和對男性的恐懼如影隨形,讓她對五年多前的回憶想忘都忘不了,而她的母親還在為她三個多月噩夢般的經歷討個公道。

據三湘《都市報》報導,2006年,那時樂樂才11歲,還在讀小學五年級,愛畫畫、愛彈琴、活潑可愛。在當年10月1日,她被朋友周軍輝以看影碟為藉口,騙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強姦,周軍輝還威脅,如果樂樂把事情張揚出去,他將殺了她全家,要樂樂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學了。

兩天後,周軍輝再次威脅,樂樂便留下一張紙條後離家出走了。樂樂被帶到一家休閒中心,跟幾個「姐妹」一起接客,三個月裡接客一百多次,當年12月的一天,還遭四人輪姦,並被拳打腳踢。

樂樂的母親唐娟得知女兒在休閒中心時,在休閒中心附近撿了十幾天垃圾後,才透過大門看到了女兒。她不得不請兩名親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兒。

救出女兒後,唐娟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兩個月後才立案。幾年裡,在經歷一審、二審之後,此案發回重審。

唐娟對三湘《都市報》記者稱,女兒現在已上高一了,成績中等,改了名字寄居在親戚家,庭審的事並沒有告訴女兒:「不想讓女兒分心,能不提就不提。」唐娟說:「只希望女兒能忘記過往,早日治好病,醫好心病,開開心心地活著。」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