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綜合報導)原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鎮長李丙春,涉嫌利用職權便利貪污拆遷款達3,800多萬元(603萬美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數額更是達到1.78億元(2,826萬美元),若罪名成立,他將成為京城最大的貪腐鎮長。
被告貪23萬元 引出2億贓款
據新京報報導,李丙春曾任順義區李橋鎮鎮長、黨委書記,2010年10月因涉嫌受賄而案發,但當時舉報他的受賄額只有23萬多元。經過辦案人員仔細調查,在不到兩年時間內,李丙春涉嫌貪污高達3,837萬多元的拆遷款。
在檢方公訴指控中,李丙春在2006年至2007年間,利用手中職權在機場南線高速公路項目、京平高速公路項目拆遷過程中,先後騙取拆遷補償款1,010萬元和860萬餘元,這些錢都被李丙春據為己有。
此外,在此期間,李丙春還在拆遷過程中,將北京甄氏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本應退還給李橋鎮政府的2,000萬元拆遷補償款私自截留。
起訴書稱,李丙春指使李橋鎮招商科孫七十,2006年6月至8月間,以鎮政府招商引資為由,擅自決定從李橋鎮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土地補償款等公款6,600萬元,轉入由李、孫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麗迪商貿中心後,借給北京甄氏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營利活動。此外,李丙春還先後從鎮政府、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公款6筆逾億元,這些款項大多轉入李、孫二人控制的公司用於營利。挪用公款總數達1.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