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嚴打假結婚真移民 不利家暴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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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周月諦多倫多綜合報導)目前,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CIC)對《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RPR)進行修訂,嚴打假結婚真移民。新規要求擔保配偶來加拿大的夫婦,在收到永久居民身份後,至少保持有效婚姻2年,否則會被驅逐。但新移民與婦女倡導人士擔心,新規定不利家暴受害者。

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表示,「每年有數千宗假結婚案,大部分是金錢交易,情況還很嚴重。主要分2種:第一,加拿大人擔保外國人,從而得到經濟回報。第二,外國人並不想真結婚,只是利用加拿大人,身份問題解決後,立即分手,加拿大人被騙後仍需履行擔保人的責任(提供經濟援助)。 」

肯尼舉例說:「有人通過假結婚登陸加拿大,騙取加國身份後快速離婚,然後為了掙錢,再擔保其他人用同樣方式登陸,然後再離婚,再擔保其他人。」

新規不利家暴受害人

據Winnipeg Free Press報導,溫尼伯自由黨議員、公民與移民部常委會委員拉莫盧克斯(Kevin Lamoureux)表示,夫妻雙方必須一起居住2年,政府加強這一規定,目的是為了打擊假結婚。

拉莫盧克斯稱,新規要求被擔保一方2年的「有條件居留權」,被擔保一方或為配偶、事實婚姻伴侶和婚姻伴侶,如果雙方婚姻關係不屬實,將由加拿大邊境服務署遞解出境。

他還表示,新規最不利的是那些來加後不了解結婚對像人品的人群,對於他們來說,非常不利和危險。

批評人士也表示,新規對於假結婚受害人來說,看到詐騙結婚一方被驅逐可能會很高興,但對家暴受害一方不利;新移民與婦女倡導人士擔心,新規對於家暴受害一方來說,使他們更難擺脫痛苦的婚姻關係。

溫尼伯格Osborne House 庇護中心執行董事朱特(Barbara Judt)表示,Osborne House 庇護中心申請庇護的婦女當中,10%為新移民;其中有些可能是通過包辦婚姻來加拿大,來加後就成了家庭的囚犯,無法走近社區,也不了解這個社會。

朱特表示,希望移民部能指定家暴受害一方求助的具體負責部門,庇護中心工作人員也需要更好了解政府哪個具體部門負責代表受害婦女權益。

加拿大難民理事會(CCR)會長山本(Wanda Yamamoto)表示,新規使一些家暴受害婦女由於害怕被遞解出境而繼續忍受家暴,屈從配偶暴力對待,希望聯邦政府在對待這類案例時,提供部分數據。

拉莫盧克斯表示,目前政府正在制定這方面規定,允許受害一方在不受驅逐情況下舉報求助,但具體細節尚未成形。

受害人聯手 促移民部修法

數據顯示,每年有數萬加國居民申請擔保外國配偶移民加拿大,但結果發現對方登陸後便將自己拋棄。

據Postmedia News報導,渥太華著名舞蹈家與表演藝術家托威爾(Lainie Towell)就曾經是假結婚受害者之一。2007年4月,托威爾擔保前夫索馬(Fode Mohamed Soumah)來加,誰知索馬在結婚3週後就要求離婚。

托威爾拒絕沉默,遂向移民部投訴,但未受到移民部重視,最後不得不身穿婚紗、背上綁上門在國會前的階梯上爬,才引起移民部重視。

隨後,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經過3年多調查取證,幾經周折挫敗索馬的多方上訴,終於於上週將他押送上飛往老家西非幾內亞的飛機。

托威爾和許多其他假結婚受害者請求幫助一事,引起婦女團體及其他團體關注,並在多種場合呼籲移民部長肯尼修訂移民法,此時肯尼才責令邊境服務署展開假結婚投訴調查,

去年3月肯尼提出打擊假結婚法案修訂,其中一條建議包括假結婚擔保方5年內不得擔保另一名配偶來加,肯尼還表示要增加調查人力和資源。

當時移民部還表示,真移民假結婚違反移民法,同時很難調查取證,移民部需要加大力度打擊假結婚分子,保護加拿大移民制度的健全和完整。目前這些修訂議案還在審查中。

假結婚真移民氾濫 但無確鑿數據

移民部表示,目前尚無確鑿的假結婚數據,2010年4.63萬配偶與伴侶擔保申請中,16%因為各種原因被拒,其中多數原因是雙方真實婚姻關係證據不足。

新聞數據顯示,2008-2010年底期間,邊境服務署共展開40件假結婚調查,同期還收到約200件假結婚曝料。

資深移民律師托布(Julie Taub)表示,加拿大假結婚預計數萬起,自己每週都會接到2、3個這類電話求助,但無法全部受理,許多客戶投訴已經轉交邊境服務署。

托布表示,假結婚性質惡劣,不僅騙取加拿大納稅人的錢,還對受害人造成情感傷害。許多受害人感情上都非常孤獨,希望碰到一個愛自己的人,但被這些騙子利用,情感上遭受無法治癒的傷害。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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