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專員:ICBC不得隨意用識別技術
【大紀元2012年02月18日訊】 (大紀元記者安琪溫哥華報導)週四(2月16日)卑詩隱私專員表示,如果沒有法庭命令,卑詩保險公司(ICBC)不可隨意採用「容貌識別技術」協助溫市警方確認615冰球騷亂嫌犯照片。
根據隱私專員伊麗莎白.鄧漢(Elizabeth Denham) 公布的調查報告,任何人使用ICBC「容貌識別技術」辯認疑犯,必須有警方通緝令或法庭令。
溫哥華615冰球騷亂發生後,ICBC提出可以提供該公司的「容貌識別技術」協助警方辯認騷亂疑犯,溫哥華警方對於這一提議並沒有回應,但是這件事卻引起了公眾對於公共事業部門庫存信息合法應用的關注,隱私專員因此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儘管ICBC按照《信息自由和隱私保護法》有權收集使用司機的信息以防止駕照欺詐,但是卻沒有通知客戶正在被使用這項識別技術。
鄧漢說:「當公共部門在使用涉及重要隱私的新科技時,比如涉及生物特徵,通知十分重要。公眾有權知道這項新的科技已經被應用了,以及用它的目地。」接下來這位隱私專員檢查了ICBC向警方提交資料的意願,發現這種使用方式並不符合隱私保護法。
「公共事業部門收集資料時是出於什麼目地,使用時也只能出於同一目地。除非極特別的情況,ICBC提出用它的數據庫核對警方收集到的照片,明顯的是用於另外的目地。」
當然,警方有權向公共事業部門請求提供個人信息以協助調查,或者通過法庭令取得這些信息。這一權利沒有改變。
「這份報告對於使用面部識別技術設定了非常高的標準,面部識別可以成為一項監視人的技術,我們必須確保正在使用或者想要使用這些信息的公共事業部門和私人組織有合法的權利這樣做,以及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
專員提出五項建議,其中三項是針對ICBC隱私保護項目的改進。
一、ICBC應當明確的通知客戶面部識別技術正在用於防止駕照欺詐。這一通知應當由ICBC的每個辦公室向客戶提供,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在客戶申請或更新駕照或身分證時,書面通知客戶。
二、 ICBC應當立即停止提供面部識別數據庫來識別警方提供的照片,除非有法庭令或通緝令時。
三、在隱私保護方面加強可信度,當管理層在做了任何決定時應當考慮到隱私的安全。
四、建立隱私保護評估政策,確定怎樣和甚麼時候進行隱私保護評估檢查,科技項目在創意階段和執行階段都應當檢查隱私保護是否得當。
五、建立一個定期檢查隱私保護情況的時間表。◇
責任編輯:魏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