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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救護車者 5/1起不再免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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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長期藉故視消防救護車為免費專業計程車加以濫用,真正需要急病者無法獲得即時照應,甚至喪失黃金救援時間,桃園縣消防局針對縣內明顯濫用救護資源之非緊急傷病患者將以採取使用者付費,期可以有效抑制濫用119救護資源,讓真正需求者能夠得到最好的救護服務。桃園縣內明顯濫用消防救護車者將不再享有免費服務!

桃園消防局收費機制並非為縮減救護工作,而是將更充足之救護人力用在擴大提供縣內民眾一更高品質、效率、專業及尊榮服務之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將再度創全國之先,正積極著手規劃救護機車聯隊方案,預計自3月1日起試辦,5月1 日正式實施,爾後在救護勤務量較大之都會型分隊,於交通尖峰時段遇車禍事故,將加派救護機車為先遣部隊,以縮短民眾等待救援的時間,提供桃園縣民更迅速更高品質的救護服務,可媲美歐日等先進國家之作法。

今年5月1日起桃園縣消防局將率全國之先針對經常性酒醉路倒、至醫院回診、無故申請緊急救護服務等明顯濫用119救護車者開始收費。統計去年桃園縣119救護車送醫人數為六萬七千多人,較99年增加11%,其中不少民眾只要有一點病痛,就打119求救,估計非緊急救護個案已佔用2成以上救護資源,而濫用救護車的結果除影響真正需要的民眾外,也違反社會資源公平共享之精神,長久下來勢必降低緊急救護服務之效率及品質,消防局龜山分隊曾於99年11月因執行民眾手指割傷救護,繼之於離分隊不到5百公尺一中年男子因心肌梗塞造成心肺功能停止之個案,只能由鄰近分隊支援,但已錯失黃金救命時間而不治。

對濫用者所收費標準係依其是否指定送醫醫院及路程遠近收取600-1800元費用。考慮到很多民眾濫用救護車是因為不知道消防局救護車服務對象僅限定「緊急傷病患」,消防局將不會對第一次因無知而誤用救護車者收費。消防局長謝景旭表示「119救護車收費的目的不在於收費,而是希望可以抑制濫用救護資源,讓真正需求者能夠得到最好的救護服務」。

桃園消防局呼籲非緊急傷病患應優先利用民間救護車或其他交通工具就醫(而非利用119救護車),將緊急救護資源能優先提供給更急迫需要的民眾。消防局將自2月起進行宣導, 5月1日起針對明顯濫用消防救護車者開始收費。

(責任編輯:王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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