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州追收互聯網銷售稅
【大紀元2012年02月13日訊】如果你家住賓州,網上購物需要付銷售稅。如果你於2011年在網上購物。今年,稅表上將有一欄用於申報使用稅。
賓州州稅務局發言人伊麗莎白‧布瑞塞爾(Elizabeth Brassell)表示,對於「遠程銷售」(remote),也就是通過互聯網,電話或郵寄出售貨物,在賓州有辦事處,有銷售人員,有送貨卡車或其他設施 存在的賣家應收取銷售稅。
2月1日星期三本應是截止日期。一些電子商務企業,他們願意遵守他們的銷售稅義務,但是從技術和業務的角度來看,2月份的這個截止日期不太實際。所以,對於電子商務企業,這一期限現已延長至9月。
不過,布瑞塞爾提醒人們,如果遠程銷售當時沒有收稅,買方有責任支付所謂的「使用(use)」稅。今年,稅表上將有一欄用於申報使用稅。 「這是一個自願遵守的倡議,然而,正如同所有的稅一樣,如果有跨部門的信息顯示你的申報不准確,我們有追查罰款和收取利息的權力。」
布瑞塞爾表示,如果每個人都遵守法律,估計今年賓州這項稅收將達380百萬美元以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