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體奧秘的啟示
這一章,從我們列舉的那些典型案例中,不難看到,現在我們一貫認為的大腦是思維的來源、物質決定意識、人死如燈滅等等都是不被事實所支持的。
事實恰恰相反:大腦之外,意識還有一個獨立的載體,一些科學家稱為獨立於大腦的「自覺精神」;而意識呢,其實也完全可以直接獨立的制約物體,就像意識可以控制我們的肢體運動一樣。其實簡單的想一想,我們世界的「客觀」存在本身就不是純物質的,那麼我們用純物質的眼光去理解這個世界,能夠理解得了嗎?而我們的幾乎一切有意義的活動,都是在精神世界做過了決策之後進行交互的,我們精神的那一面,是一切有意義的人類活動中必不可少的一環。那麼為甚麼要把世界的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給割裂開來、非得「唯」其中之一呢?將世界的物質和精神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看這個世界,不是才能看得更加清楚和完整嗎?
另外,我們也列舉了人體特異功能和人體經絡方面的研究成果,這些發現,似乎也在提醒著我們,看不見摸不著的物體,並不一定不存在。另外,人體這種巨大的潛在的「本能」,是不是也在另一個角度提醒著我們,我們本來有著更加高尚和超常的生命來源呢?只是在社會中,幾乎所有人的這種本能被封閉了,只能以一種潛能的方式而存在。
人死之後,人的「意識」不但不會灰飛煙滅,而是在周而復始的輪迴中重新開始了自己的生命旅程。講到這裏,我們也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既然「靈魂」是不滅的,人是有輪迴的,那麼在歷史上人的輪迴中,生命的意義到底是甚麼呢?(待續)
--摘編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