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聞天澳洲悉尼編譯報導) 澳洲紐省律法廳廳長史密斯(Greg Smith)在兩個月前曾承諾將14名高風險罪犯長期拘押,但由於他未能及時提交這一新法案,目前14名高危罪犯中已有7名被釋放,另有6名近期可獲假釋。
據澳新社消息,省律法廳廳長史密斯在9月24日曾宣佈,他將推出新法案以阻止「無意改過自新」的高風險暴力罪犯獲假釋,他提議建立新法律條款把那些高危暴力罪犯一直關押在監獄內,即使他們的服刑期限已經結束。但由於史密斯尚未將該法案條款遞交到紐省議會辯論,而省議會已經開始議政,造成14名罪犯中的7人獲釋。
律法廳長辦公室週一晚一直處於繁忙狀態,他們承認律法廳長曾誤導議會。
省反對黨提醒另外6名高危罪犯「將在2012年年底」有權申請假釋。
律法廳長的一位女發言人說:「我們從紐省糾正服務機構獲得的最新消息是,對於目前正在服刑的暴力罪犯,他們申請假釋的最早日期是2013年3月。政府希望在此之前在議會通過新立法。」但目前無法確信該議案能否在議會通過及能否獲總督同意。
史密斯在兩個月前提出新立法的一項聲明中曾說,紐省糾正服務機構已證實14名無意悔改的高危暴力罪犯應一直被關押在監獄內。史密斯說:「一名謀殺犯有20年的持械搶劫、攻擊、非法擁有槍支等數十項違法記錄。」史密斯還提及一名在押犯曾經使用武器進行攻擊並有超過十次攻擊管理人員和其它囚犯的記錄。
這項新法案遵循2006年通過的一項新立法的規定,在此法律條款下,嚴重的性犯罪者不得獲假釋,這使得當時7名服刑罪犯被繼續關押在監獄內。
史密斯說新法案是必要的,因為「一些正在被關押的罪犯是時間炸彈,社區民眾應該避免在最壞情況下的最壞結果」。
史密斯的發言人說,這項法案尚未在議會討論,因為「政府在諮詢受害者群體和法律界的意見」。她說:「囚犯可以申請假釋並不意味著一定會被批准。」
律法廳長辦公室提供給反對黨的回覆說:「經審查發現的14名高風險暴力罪犯,已有7名在2012年9月24日前獲釋。在其餘7名囚犯中,6名將在2012年年底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些罪犯的假釋申請將由紐省假釋監管機構決定批准與否。」
省反對黨領袖羅伯遜(John Robertson)說:「律法廳長的無能令社區人們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他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能力,他說能夠保護社區民眾免於這14名暴力罪犯的潛在威脅,但是其中7名已經被釋放了。」
羅伯遜對麥覺理電臺(Macquarie Radio)說:「他以無能而著名,他的表現反覆地說明了他不勝任律法廳長的職位」。羅伯遜說,議會將在明年2月份的第三週開始議政,史密斯必須在議會議政的第一天就提呈通過該法律,這樣才可以阻止其他在押的高危暴力犯獲假釋。
省反對黨將支持這一法案。
(責任編輯:瑞木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