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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罰責比酒駕輕 中市呼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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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兒少一碰毒品,等於是給他鋪一條路走向犯罪的溫床。」與民國100年1到10月同期比較,台中市兒少犯罪率成長達80%,其中毒品占第二。台中市市長胡志強26日在市政會議中指出:「兒少亂用毒品沒有管制好,以後會出大問題。」他要求警察局全力防止毒品入侵校園,並希望中央修法,「加重吸食三、四級毒品的罰責」。

刑警大隊大隊長鄧學鑫表示,毒品是治安亂源,警察局101年初到11月共查獲3,044件,人數達3,552人,查獲毒品達18萬2千多公克,雖然比100年同期減少151件,人數卻增加了36人,毒品重量也大幅增加5.81倍。

副市長蔡炳坤指出,必須強力關切毒品入侵校園的狀況。他說,據警察局統計與100年同期比較,三、四級毒品大幅增加,他擔心地說:「此情況和校園之間的關係到底有多嚴重?比例有多少?」

治安公安委員林山下指出,毒品有類似「老鼠會」的行銷模式,在校園裡倍速成長,成為社會重大隱憂。蔡炳坤認為,判定學生吸毒必須靠「尿液篩檢」,希望爭取法令規定對象能夠放寬,找到吸毒源頭,儘速解決。

警察局長刁建生也指出,日前西屯3男1女在校生為躲警察查緝,車速高達100多公里,在警察追捕過程中,如果出事會受到指責,但是持有或吸食三、四級毒品卻只有行政罰,沒有遏阻效用。

對於吸食三、四級毒品罰責比酒駕還輕,胡志強說,吸食K他命被抓到只有「罰錢、講習」,他請法制局可研究向中央爭取修法。

對於警察局指出,酒駕依據酒測標準有規定,但吸毒到什麼程度算達到危險駕駛,目前不明確。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翁珮嫻表示,可由地檢署與警局共同訂出與酒測一樣明確化的標準,警員發現危險駕駛,就可依現行犯移送地檢署。

治安公安委員金文森也建議,以美國為例,不論酒駕或吸毒,檢測時都會請民眾走直線,如果走不完就可能有問題。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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