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龍芳台灣台東報導)針對全國學術界連署呼籲中央代行拆除美麗灣違建一事,台東縣政府 22日發表聲明指出,美麗灣渡假村用地早在民國75年即依法編訂為遊憩區建築用地,沒有拆不拆的問題,並希望透過公開的環評,讓案子順利落幕。
台東縣府 2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祕書長陳金虎表示,早在《環境影響評估法》實施前8年,美麗灣即依《區域計畫法》編訂為遊憩區建築用地,可以蓋建築,而此前長達20餘年都作為海水浴場,因為要蓋旅館,才需進行環評,如環評未過不能營業,也沒有拆除問題。
全國學術界從 14日開始舉辦「拆除美麗灣違建、捍衛法治國尊嚴」連署活動,1週內已有 636名學者響應,連署學者強調,希望大家珍惜台灣最後一塊淨土。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據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現況實屬違建,而台東縣政府卻公告,將於 29日補做環評。
陳金虎強調,台東縣府會依法行政,目前已根據法院判決,要求業者停止開發,而台東需要發展,也請學界勿用先下結論的否定態度看待美麗灣問題。他希望能用理性對話的方式取代對立。◇
(責任編輯:張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