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交界污染 環保局聯手稽查
【大紀元2012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環保局針對新北市環保局反映民眾陳情,新北市新莊區水源地(係地名)十八份坑溪上游河畔,有污黑廢水流入溪中,發出陣陣惡臭;經過連續三天稽查作業,除追查污染源,採取應變計畫防止污染擴大,並將在蒐集相關事後,移送桃園地檢檢署偵辦。
桃園環保局會同新北市環保局及新北市環保志工,於19日16時30分至19時50分派員至龜山鄉文化一路東側近青山路機場捷運A7站工務所週邊稽查。當地民眾懷疑是上游兩縣市交界處,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一標之垃圾滲出水。
20日上午10時至16時40分,桃縣環保局再次前往龜山鄉壽山路旁十八份坑溪稽查;由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一標之滯洪池,往山谷下方約1公里之十八份坑溪,上游溯溪巡查約400公尺,發現大量污泥棄置十八份坑溪。現場污泥及滲出水均為黑色,稽查人員採樣送驗TCLP(毒性特性溶出檢測)。復於文化一路轉進壽山路第1個巷口右轉約100公尺道路旁,發現有圍鐵鍊阻隔並上鎖,徒步前行進約600公尺,再發現污泥直接流入十八份坑溪,現場尚有數堆營建廢棄物。現場針對3處傾倒污泥共三處,以及十八份坑溪水水質採樣檢測。並依據現場遺留事證,帶回查處。
21日上午09時至15時40分,桃縣環保局再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龜山鄉壽山路污泥廢棄場址稽查,並由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根據污染點進行採樣帶回檢測。
桃縣環保局經過3次稽查,針對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一標之垃圾滲出水部分,要求施工單位針對廠區裸露土方,依規定覆蓋,限期101年11月22日前改善完成;重新提報雨水逕流削減計畫送本局審查(已於11月19日提報);廠區廢棄物應依規定貯存並盡速清除,以免影響環境衛生。全案彙整相關事證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由桃縣環保局事廢科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以防污染擴大。(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