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演員邁阿密酒醉犯事 現判賠1.1萬元
【大紀元2012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玉英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今年4月份因在美國邁阿密一酒店酒醉鬧事而被警方逮捕的澳洲男演員馬休‧牛頓(Matthew Newton)現被判向該酒店一位被其擊傷的員工支付1.1萬澳元的賠款。
據澳新社消息,4月的一天,馬休‧牛頓(Matthew Newton)在邁阿密椰林區的萬豪花園酒店(Courtyard Marriott Hotel)醉酒鬧事,據後來酒店視頻監控器顯示,牛頓當時擊打了酒店店員瓦爾加斯(Ariel Vargas)的面部。
該酒店店主形容牛頓「極為好鬥」。酒店人員幾次要求他離開酒店,牛頓的兩個朋友也勸說他離開,但均被他拒絕。之後牛頓被美國警方拘捕,拘捕過程中他還試圖襲警。
邁阿密法庭於週四判決牛頓必須接受情緒管理培訓,向被他攻擊面部的店員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1.1萬多澳元的賠款。
本週四,經邁阿密 – 戴德縣律法辦公室的查韋斯(Terry Chavez)確認,牛頓已被免於定罪。
查韋斯說:「他獲得了一個經受害者同意的審前分流制度方案。對初犯者來說這是一個常見的選擇。」審前分流制度通常針對一些較輕的觸犯刑法行為。
牛頓還被指控擅入邁阿密的「莫先生餐廳酒吧」(Mr Moe’s Restaurant and Bar),他被命令禁止在邁阿密的知名點出沒。
牛頓曾可能被判1年監禁,現在他僅需要向酒店店員付1.15萬美元(1.14萬澳元)的賠款和進行書面道歉、完成50小時的社區服務工作,及接受情緒管理培訓課程。
牛頓的律師馬庫斯(David Oscar Markus)在邁阿密對記者說:「這對牛頓是一個很好的結果,我們非常高興此案以不受理而結束。」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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