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維省學生將有權起訴職業學校並求償
【大紀元2012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華宇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最新法律規定,如果學生對他們收到的劣質教育不滿意,他們可起訴職業培訓機構。學生可要求賠償,如果他們認為培訓機構「未能提供合格培訓」。
省政府把職業培訓承包給培訓機構,政府希望這一新規定可防止狡猾的培訓機構提供不合標準教育。該規則將適用於由國家政府部分或全部補貼的職業培訓。
一位教育廳發言人表示,「如果政府與職業培訓機構之間有違反合同的行為,這一規定將為學生提供更大的保障」。但他也強調,不同培訓機構之間的合同會有所不同。
澳洲教育聯盟(Australian Education Union)的TAFE副主席巴克萊(Greg Barclay)表示,如果學院在學生完成他們課程之前就關閉,學生可能也有權起訴他們的培訓學院。
今年早些時候,國家培訓監管機構拒絕了一所教育質量未達標的培訓學院的註冊。當時超過1200名學生就讀於此學院,其提供的課程範圍廣泛,包括老年護理、兒童託管和運輸物流。這些學生被迫尋找其它院校來完成他們的課程。
這一新規定是維省議會最近就如何管理大學和TAFE而引進的。其中一些新立法引來高度爭議,包括要求廢除大學理事會和TAFE董事會必須包括學生和員工這一變化。超過220名學者已簽署了一份公開信來抗議這一變化。信中稱,「大學不是銷售教育和研究產品的企業。其自主性對保證一個正常運轉的民主制度和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至關重要。」
高等教育廳長霍爾(Peter Hall)則辯解說,政府是在和維省大學的校長和副校長們詳細討論后才引入這一改革的。
(責任編輯: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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