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借區會限遊行 民陣斥打壓
【大紀元2012年11月14日訊】屢被批評引入公安手法、強硬打壓遊行示威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再批評現時不少遊行組織者不合作,更聲稱警方日後審批大型示威遊行時,將聽取受影響地區區議會的意見後再作決定,無疑令民間組織集會遊行再添關卡。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發聲明,譴責此舉是借用區議會保皇勢力,進一步收窄遊行集會自由。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出席區議會會議後稱,近年多了遊行和集會未能和平有秩序地進行,現時不少遊行組織者不肯和警方合作,包括事前不通知警方,以及聲稱活動是網上號召。這些行為令警方無所適從,亦難以做好遊行安排。
他說,警方日後審批大型遊行示威時,會諮詢受影響地區的區議會意見,再作決定。他聲稱,警方是根據觀察及專業判斷,發出反對或不反對通知書,亦應聽取受影響地區的聲音,制訂遊行安排,以平衡居民和示威人士利益。
斥借保皇勢力打壓示威
民陣警權組昨日發聲明回應,譴責曾偉雄製造「遊行集會影響居民」的假命題,刻意將遊行集會人士置於與當區居民的對立面,實為借區議會的保皇勢力,進一步收窄遊行集會自由。警權組指出,過往多次遊行集會所出現的衝突,皆源於警方對遊行集會的阻礙和刻意挑釁。然而,曾偉雄不但將責任推卸在示威者身上,更借此作為反對理據,進一步打擊遊行集會。
對於曾偉雄稱警方日後制訂遊行安排,會先諮詢區議會意見,警權組指出,現時區議會的成員並不全由民主選舉產生,根本不能全面反映市民意見,更不適宜介入遊行集會安排。聲明並強調,集會自由是普通法中的重要概念,警方有責任確保遊行集會是在最少的限制及干預內進行,質疑警方要為遊行集會施加條件,「是否要倣效梁愛詩,為打壓香港人的自由、法治,而要改變香港的法制概念?」
警權組強調,言論及結社集會自由,乃天賦人權,而申請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制度,將自由變成要警方授予才可行使,有違國際公約,應該廢除。同時,近年警方制訂遊行安排的手法已受到公眾極大質疑,政府反應該就此進行公眾諮詢,以符合公眾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