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日電)中油公司今天表示,依液化石油氣價格調整機制計算,11月份國內家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天然氣均不予調整,但工業用天然氣則會另行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調整。
另外,11月的工業用混合丙丁烷、丙烷及丁烷、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也不調整。
中油公司表示,11月份液化石油氣國際合約價格(CP)較上(10)月份上漲,但因海運費下跌、新台幣升值等因素,依機制計算,液化石油氣每公斤原應調降新台幣0.1元,未達最小調價金額0.25元,因此不予調整。
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及照顧民生政策,中油公司液化石油氣每公斤尚吸收8.2元,本月回補0.1元,累計吸收金額為8.1元,將於日後跌價時回補。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主決議,要求凍漲家用瓦斯、天然氣價格,與中油公司原先依據「天然氣事業法」規定,計算國內天然氣價格及授權範圍不同。
中油公司表示,11月國內天然氣價格,依程序須陳報主管機關核定,將等主管機關核定後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