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敏悉尼編譯報導) 打擊有組織犯罪修正法案於30日在澳洲聯邦眾議院獲得通過。
據澳新社報導,為更有效打擊有組織犯罪,使法律與時俱進,聯邦律法部長羅克松(Nicola Roxon)於本月初推出了打擊有組織犯罪立法修正案。該法案已於30日在眾議院獲通過。
犯罪份子經常盜用他人名字進行有組織犯罪活動。根據該法案,使用虛假姓名在網上訂購機票或乘坐飛機均屬犯罪。
另一有效舉措是列出應被監管的非法藥品清單,在被監管的藥物清單未能與市場保持一致的情況下,此清單可以阻止犯罪份子鑽法律的空子。
該修正案規定,企圖利用互聯網或移動電話業務盜取客戶身份信息用於其它犯罪的行為也在刑事犯罪之列。
澳洲聯邦罰款單位(penalty unit)將從110澳元漲到170澳元。對利用欺詐手段非法牟利罪犯的最高罰款從6.6萬澳元漲到10.2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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