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被民間廣泛視為賣國賊的的秦檜等,準備又一次向金乞和。當時,樞密院有一位青年編修官,義憤滿腔,冒死上疏宋高宗堅決反對和議,力主抗金,並請斬秦檜、孫近、王倫三人。疏如檄文,順應民意,民間爭相傳播。金人出「千金」購買,君臣讀後失色曰:「南朝有人!」這個使金人聞之喪膽的年輕編修官,就是南宋名臣胡銓。
胡銓(1102─1180年),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字邦衡,號譫庵,於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考中進士。金軍渡江時,他募集義軍,保衛鄉里。後來,他到都城臨安(今杭州)任樞密院(主管軍事機密、邊防等)編修官。
宋高宗紹興七年(1137年)春夏,南宋軍隊大敗劉豫傀儡政權的軍隊,金人廢掉劉豫,準備把豫、陝地區交還南宋,但要南宋向金稱臣。他們派遣了宋朝在金的使臣王倫,回朝誘降。其時,北宋徽宗在金朝病逝。宋高宗為要運回徽宗靈柩,決策議和。十月,金朝派使臣來宋「詔諭江南」,要宋高宗跪接詔書。宋朝朝野主張抗戰的官民十分氣憤,堅決反對和議,掀起了一場反投降的熱潮。但宋高宗仍聽信秦檜一派建議,準備接受金使提出的全部議和條件。
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在樞密院編修官任上的胡銓,撰寫了《戊午上高宗封事》的奏章呈給皇帝,反對和議。在這一篇著名的奏章裡,胡銓先彈劾王倫,說這個賣國賊力圖使宋朝成為金朝的附屬國,十惡不赦,應斬之以平民憤。奏章接著彈劾主持和議的宰相秦檜,指出他罪惡纍纍,誤國殃民。奏章還揭露了參政知事孫近的醜行,說他一味附和秦檜,而竊得副相職位,是一個「伴食中書」。奏章呼籲:秦檜、孫近都該斬首。雖然當時秦檜一夥是高宗的心腹,紅得發紫,有人巴結唯恐不及,胡銓卻「冒瀆天威」、「甘俟斧鉞」之刑大膽上疏。
胡銓的奏章令秦檜驚怒交加,於是胡銓被貶謫為福州簽判(府署的幕僚)。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與金於書面達成《紹興和議》,南宋皇帝向金朝皇帝稱臣,把東自淮水流域、西至散關(今陝西寶雞縣南)以北的土地,奉送給金朝,南宋每年還要向金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三十五萬匹。和議告成,秦檜一夥更加得勢,他們重提舊事,誣告胡銓的《封事》奏章為妄言,把胡銓削去功名,取消原有職務,發配到昭州(今廣西平樂縣),讓地方官編管他(管制)。1142年(紹興十二年),胡銓又被押送到新州(今廣東新興縣)予以管制。
紹興十八年(1148年),胡銓在新州寫下了著名的《好事近》,表達了他在屢遭打擊和迫害之後,仍始終不忘救國的決心。詞的開頭曲折地表達了他對被貶謫的不滿,「功名富貴,本來就不是我的本意,但為什麽離別家鄉登上仕途呢?」詞的第三、四兩句,表面上是寫家鄉隱居生活的情趣,實則表達了那樣的生活雖然可取,在國家有難時,又怎能不顧國家命運而歸隱呢?詞的最後兩句暗示,有豺狼當轍,我欲駕車歸去還不行,我還要繼續奮力鬥爭到底。
這首《好事近》再次惹怒秦檜等人。秦檜進一步把胡銓貶謫到更加荒僻偏遠的海南島南部,交付給吉陽軍去管制。直至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去,胡銓才得以遷回內地。1162年,孝宗即位,胡銓重被起用,回到朝廷。此後,他仍堅持抗金主張。符離之戰宋軍失敗後,孝宗徵求十四個朝臣的意見:能不能議和?唯獨胡銓一人堅持反對屈膝求和。
胡銓一生反對金人侵擾,在史冊上寫下了堅忍不拔、光輝璀璨的一頁。
現將胡銓《好事近》詞一首,介紹如下:
富貴本無心,何事故鄉輕別?
空使猿驚鶴怨,誤薜蘿秋月。
囊錐剛要出頭來,不道甚時節。
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
【意譯】
我本無心求富貴,為何輕離家鄉?
只因奸臣誤國,欲阻其賣國投降;
空使得山猿白鶴,怨我離去,
更誤了山林中那靜謐的風光。
硬要作囊中錐出頭,上書斥奸,
怎奈有心無力,被貶遭殃;
我不可以急流而退,自求安祥,
要捨身奮擊,繼續勇鬥豺狼!@*#
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