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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審制 台立委:應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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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到立法院備詢,她希望立委解凍人民觀審制度部分經費。立委說,應多加宣傳,讓民眾了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主管收支預算部分,林錦芳報告並備詢。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質詢時說,有76%民眾不知觀審制,對實際內容不清楚,要多加宣傳,也要考量社會環境是否成熟,才能開始實施。

親民黨籍立委林正二表示,在觀審制中陪審只有表示權,決定權在法官;但陪審制,人民可最先表決,且在美英和香港行之多年,應廣加宣傳,讓民眾了解。

林錦芳說,從民國99年開始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希望讓民眾參與刑事審判,並在101年度編列預算新台幣1425萬元。

她表示,預算中約950萬元,已支用近9成,主要辦理說明會10場、邀請外國學者和法官來台演講8場、辦理模擬審判8場、製作說明手冊等文件和進行民意調查等項目。

林錦芳說,台灣從未有民眾參與審判經驗,若相關預算可過,將以此成功經驗,做為後續發展觀審制度基礎;也會透過相關媒體,說明觀審制內容。

司法院表示,陪審制是由人民組成陪審團,認定犯罪事實,並由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如美國,像是韓國施行的「國民參與審判制」,也是類似陪審制。

參審制則是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犯罪事實,如德國;日本施行的「裁判員制」,則是類似參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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