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木屋違規排廢水 桃縣府開罰
【大紀元10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日電)桃園縣環保局今天指出,白木屋食品公司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排放廢水,桃園縣府依規定裁罰並要求限期取得排放許可。
環保局指出,最近接獲民眾陳情反映,楊梅市高青路段旁的東明溪,有不明廢水排放,造成惡臭;由於東明溪是楊梅地區農田灌溉的重要水源,廢水不但污染環境,影響民眾生活,更影響農作物品質。
環保局稽查科蒐集東明溪污染跡證,並針對上游可能造成污染的高風險事業逐一過濾,9月已先後查獲兩家業者未經許可排放廢水,已依水污染防治法重罰,不過,稽查人員1日下午又查獲知名的白木屋食品楊梅廠、楊梅二廠,都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就逕行排放廢水。
環保局指出,白木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且排放口刻意設於水溝內,並用水泥加蓋,疑有規避檢測之嫌,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處分,並依採樣水質檢測數據裁罰,最高可罰款新台幣60萬元。
環保局表示,除要求業者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並令廠方未取得排放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否則除按次處罰,一年內有3次違反同一法條即可飭令停業或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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