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精神衛生日 聚焦「中國特色」掩蓋下罪惡
【大紀元2012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每年的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衛生日。在這一天,各國政府和衛生部門都有側重點主題,對社會進行精神衛生科普教育,讓社會更多的人對精神疾病患者給予關愛和伸出援助。今年世界精神衛生日的主題是「抑鬱症:一個全球性危機」。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認為應鼓勵公開討論抑鬱症,消除治療抑鬱症的障礙。全球抑鬱症患者達3.5億人。
世界精神衛生日,不僅僅是精神病人的人權和權益需要關注,在中共一直強調的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掩蓋下,大陸宗教、信仰團體、異議人士、上訪維權人士、普通民眾「被精神病」的現象比比皆是,同時官方還濫用監護權,黑幕驚人,甚至將維權律師直接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被精神病受害者向153家法院寄告贏精神病院的勝訴判決
10月9日,在「世界精神衛生日」即將來臨之際,四位被「精神病患者」將河南「被精神病」受害者吳春霞告贏精神病院的勝訴判決寄給了全國356家精神病院和153家法院,呼籲精神病院應審查送治人的監護人資格。
據《大案》官方微博介紹,這是一份最近很火的判決書:河南省一名村婦告贏了精神病醫院。四名參與寄信的「被精神病者」,最想讓精神病醫院和法院看到的是判決書裡強調的「精神病醫院有責任對送治人的監護人資格進行審查」。
律師:誰都能被送進精神病院 出來的都是精神病人
深圳衡平機構發起人、《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主筆黃雪濤律師公開分析說,精神病醫院一直認為自己沒責任審查。誰送來的,誰就是監護人,醫院把送治人當客戶,言聽計從,偏聽偏信,將送治人的話作為病情主訴,診斷依據。結果,只要被送進精神病院,沒有人可以逃得出「有病診斷」——這導致誰都能被送進精神病院,出來的都是精神病人。
同時她還認為,現有的法律《精神衛生法》存在弊端,「因立法參與的結構性原因,收治規則的立法,不是加強醫院的審查責任,反而是使醫院進一步免責,法律條文寫得很隱密詭異,免責條款寫成醫院權利限制:「醫院接到送診的疑似患者,不得拒絕診斷。」
她還說:「實際上,非自願的疑似精神病被送到精神病院,醫院作為專業機構有責任把關審查,不能把責任推卸給送治人的道德自律。就監護資格的審查,至少應包含:1. 被送治人是否真的需要被監護?2. 送治人與被送治人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3. 被送治人是否信任送治人?」
上訪、勞教解教前被精神病 飛不出瘋人院
昨天是世界精神衛生日,北京著名劉曉原律師在微博上說讓他想起「被精神病」的瀋陽市小學教師李啟東。「去年七月份時,他通過家人給我寄了信,此後,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不知他是否還在被強制治療中?」
去年李啟東給劉曉原寫信說:「公安機關為了掩蓋自身的錯誤,竟然置人權和法律於不顧,一次次的用錯誤掩蓋錯誤,不擇手段,卑鄙之極!這一次,在我即將勞教期滿(僅剩餘4天)解教回家之前,竟給我『弄成』精神病人,強制關進公安局自家的安康醫院,以防其醜行被我曝光,當然這也符合我所在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的利益。」
李啟東還說:「說實在的,在勞教所的親身經歷和所看到的一切,他們對我也頗為擔心!人權,在中國的某些地方令人堪憂!由於身陷囹圄,不能多寫」。
去年徐武「被武鋼精神病」事件也引起社會強烈關注。武漢鋼鐵集團職工徐武因與單位的訴訟糾紛而被關精神病院四年之久。徐武「被精神病」後,4月19日,他運用《飛越瘋人院》故事情節中的方法逃離關押他四年之久的瘋人院,兩天後逃到廣州並向媒體求救。由於大陸數家媒體的追蹤報導,引發了全社會多方位的大探討。
僅武漢地區不完全統計,被精神病的訪民就有:徐武、彭詠康、胡國紅、周利華、鄒桂蘭、劉彩霞、馬秀雲、朱盛訓、秦鑫安、段昌海、劉翠蓮、周厚珍、王春貞、楊春秀、江漢生、邱小衛、李曉燕、李亞紅等人。
國際關注法輪功學員「被精神病」治療
追查國際的代表汪志遠先生介紹,追查國際於2004年4月前後,對中國大陸利用精神病院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情況進行了調查,4月30日就發表了《對法輪功學員精神迫害的調查報告》。「據調查情況看,截至2003年,據不完全統計,在迫害5年的過程中,中國大陸利用精神病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遍及到了全中國各地,至少有1,000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關進了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行注射或灌輸了多種迫害中樞神經的藥物,被施以電刑或長期的捆綁、灌食等虐待。有許多人被長期監禁甚至達2年以上,他們有的因此而雙目失明,耳朵失聰;有的造成了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造成了全部的記憶喪失;有的神智不清,精神錯亂;有的皮膚長期潰爛,甚至導致內臟的嚴重損傷。到2003年為止,至少有15人死於這種精神病迫害。」
而追查國際在對15個省的一百多家精神病院進行調查後,有80%的醫院是公開承認他們參與了迫害,就是說他們公然承認為了洗腦和轉化為目的收治了法輪功學員。剩下有百分之十幾的醫院否認用精神病院迫害,汪志遠說:「可是我們通過調查,發現它們都是在撒謊。」
汪志遠認為,中共在大陸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採用了精神病院的迫害是相當普遍和嚴重,他們所謂治療的目的及效果、檢測,都是以放棄法輪功的信仰為標準。
2009年1月14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七屆會議的特別報告「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中表示:「在很多(藥物濫用)的案例中,他們(受害者)被關押和強制治療並沒有經過法律審核。例如,本特派專員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採用『強製藥物 治療』手段」。諾瓦克先生曾到中國調查,發現勞教所記錄在案的酷刑案例中,有三分之二是法輪功學員。
調查結果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佈中國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佈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劃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
除了對法輪功學員採用強行送精神病院的方式外,中共還對那些維權律師採用這一手法。去年中國一批維權律師遭到殘酷打壓,多人失蹤。其中之一的北京維權律師金光鴻在街上行走時忽然被人控制,綁架至看守所,後被送精神病院遭到毆打,被捆綁在床上,被強行打針、吃藥,當中絕食不吃東西還被做鼻導流食。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