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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勞動檢查裁罰785件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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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自100年1月起至12月止,對縣內事業單位加強實施勞動條件檢查,除申訴檢舉案外,並陸續辦理大賣場業、寒、暑假工讀生、建教合作生、人力派遣業、高科技業、醫療業、國道客運業等多項專案勞動條件檢查,總計檢查1,043家企業,裁處罰鍰785件,開罰總金額為1,038萬8,000元。

其中,以超時加班(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及未給例假日(同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為最多,另加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也為常見違法態樣。

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長簡秀蓮呼籲: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維護勞工權益,達到勞資雙贏。若發現有違法情事,會依新法罰鍰規定裁處,並得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令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加重處分。

另自101年1月1日起,為因應勞動基準法罰則章之修正,桃園縣府亦配合修正「桃園縣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並已公布於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網站(//lhrb.tycg.gov.tw)-法規查詢項下,提供雇主及勞工朋友上網查詢下載。

勞工如有勞動權益受損情形,除可向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外,亦可撥打專線(03-3323530或1999)申訴或諮詢。

(責任編輯:鍾智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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