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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治獻金有上限 所得稅不全額抵扣

【大紀元2012年01月09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這個星期六就是大選投票日,依據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捐贈的款項有上限額度,而可扣抵的所得稅,也與捐獻的金額並不相同。

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局長方建興表示,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捐獻給候選人最多可以捐出十萬,不同候選人加總則不能超過二十萬,政黨可捐三十萬,不同政黨加總則不能超過六十萬元;企業則是候選人一百萬及兩百萬,政黨則是三百萬及六百萬。但在扣抵所得稅時,則不是全額抵扣。

方建興表示,許多熱情的支持者,對於政治獻金法及所得稅法的規定並不瞭解,導致事後不得全額抵扣,因此提醒民眾,依法捐獻、依法繳納,才是民主政治推動過程中的真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