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魚翅爭議繼續 反對方稱立法不公

有華人認為捕鯊魚合法 市政府單禁魚翅 是對華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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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伊鈴多倫多報導)1月8日,多倫多華人「維權公義聯盟」(Fair And Responsible Alliance)在錦繡中華舉行「公義論壇」,邀請市民對禁魚翅立法過程及保護鯊魚教育發表意見。公義聯盟共同主席梁萬幫、朱洪恩主持論壇,法律顧問Eva Mak、Andy Chan、部分社團領袖到場支持。

有人認為多倫多市政府通過禁魚翅立法是對華人不公,有種族歧視嫌疑,呼籲華人爭取自身權益。也有人稱自己既不吃魚翅,又不了解魚翅,不清楚市政府禁魚翅的過程,無法發表自己的觀點。

海味銷售商梁先生說:「鯊魚並不是中國人撲殺,魚翅最大的產地是西班牙,其次是挪威、美國、日本、加拿大等。我不是反對吃魚翅,吃不吃是個人的事;但禁吃魚翅是針對華人來的。這對華人不公平。 」

曾先生說,多倫多的的華人多,南方人、北方人飲食習慣不同,對禁魚翅會有不同的反應。但需要明白的是,立法的過程使華人基本權益受到威脅。魚翅只佔鯊魚有價值部分的5%,最有價值的是魚肉和其他部位,它們被用來製作化妝品、保健品等。鯊魚是漁民在法律保護下捕殺的。鯊魚可以殺,魚翅不能吃,這不公平。誰都知道動物的內臟只有亞洲人吃,那些支持禁魚翅的環保分子為甚麼不站出來反對亞洲人吃動物內臟?

有人提議華人應該積極參加投票選舉。華人參加投票選舉的人很少,有人寧願打麻將也不願參加投票,才導致現在的局面。

吳偉豪是位素食者,他說:「站在素食者的角度,所有的動物捕殺都是不應該的。但反對市議員破壞民主、自由,用個人主觀道德價值觀凌駕於民主、自由理念之上。」他同時也不贊同有些發言人用種族歧視導向民眾,這樣會讓民眾甚至認為吃狗肉、貓肉也是合法的。

2011年10月25日,多倫多市議會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多倫多是安省第4個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的城市。禁魚翅從提議一直到通過立法,始終受到部分華人的反對。朱洪恩表示,舉行論壇是希望引起華人關注自身的權益。由於公義聯盟沒有行政經費,希望民眾能為公義聯盟捐款,下周3將舉辦慈善晚宴,希望籌集20,000元資金以幫助公義聯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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