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澳洲消費者的權益嗎?
【大紀元2012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晨湘墨爾本編譯報導)聖誕老人雖然已匆匆離開,但財長議會秘書大衛• 白普理(David Bradbury)提醒澳洲消費者,在接受禮物之餘明白他們的合法權益是極其重要的。
今年收到禮物的人們, 包括聖誕老人「送」的禮物,只要有購買收據都享受和直接購物者同樣的退款權。白普理先生提醒各位消費者,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殘次品可以得到修理,更換或退款。消費者在購買和收貨時享有如下權益保證:
● 產品質量可以接受
● 該類產品能夠按照供應商所陳述的用途正常工作
● 產品的類別用途描述準確
白普理說,「無論產品在哪方面有問題或瑕疵,賣方必須提供修理,更換或退款。如果貨物出現更大的問題,消費者有權拒收貨物並要求退款或更換。貨物有大缺陷是指問題如此嚴重,以至於消費者若提前得知就不會購買。」
他說:「商家有義務和責任遵守消費者保障法,這樣消費者就不會陷入各方試圖推卸責任的局面中。消費者應記得保存收據,以作購買證明。如果沒有收據可以出示 其他形式的證據,如信用卡記錄 。但是消費者保障法不可用於他人不滿意禮物或者購物者改變心意,商家在此等情況下可以拒絕退款。」
如果消費者在與出售物品的商傢打交道時遇到任何問題,應該聯繫州/省公平貿易辦事處,或致電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1300 302 502。詳情請參閲網站www.consumerlaw.gov.au。◇
(責任編輯: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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