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婚戀狀況調查出爐 對女性「非房勿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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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日前,《2011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出爐。這是繼2011年8月大陸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後的一次覆蓋全國的社會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女性選擇「男性要有房才能結婚」。收入、住房仍是女性擇偶的主要條件。

未婚女性:沒錢免談 有房為上

1月4日,中共民政部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與百合網聯合發佈《2011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本次調查收集了50,384份有效問卷,有92%的女性選擇對方「有穩定收入」為結婚的必要條件,而近七成女性選擇「非房勿擾」。調查顯示,近80%的受訪單身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4千元以上才配談戀愛,其中,有27.1%的人認為,男性月收入1萬元以上才適合談戀愛。

在廣州工作的梁女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她與男朋友談戀愛3年多了,正準備結婚。男方家裏經濟條件好,已經給他們買了一套商品房。「我是不會裸婚的。房子是必備的。男友做生意,正在努力賺錢準備買私家車。結婚是人生的大事,一定要辦得風風光光的,所以花錢是應該的,該置辦的都應該買。」

雲南西雙版納州26歲的嚴先生對記者說,他月收入4千元左右。與女友談戀愛快1年了,還沒結婚的打算。「平時買衣服、出去玩看電影等,每月工資就花得所剩無幾,存不住錢,買房子連想都不敢想。現在年輕人生存壓力大,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就別想結婚,否則過日子也感到很累。」

購房加女方名?男女觀點不同

本次調查還顯示,在男方出錢買房的情況下,有四成受訪男性不願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而同樣有四成女性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此外,近50%的受訪女性認為,應由男方全款買房或付首付。

參與此次調查的中國社工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總幹事田范江指出,這說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爐讓更多女性要求男方「購房加名」,「剩男」的婚戀成本大幅增加。

家庭、健康和婚姻是幸福支柱

調查顯示,在裸婚人士中近七成受訪者認為「過得很幸福」。對「甚麼最能讓單身人士幸福」的選項,只有不到20%的受訪者選擇了財富、身份和住房,而家庭、健康和婚姻的比例最高,成為構成中國人幸福的三大支柱。

從四川內江到成都工作的楊先生在去年10月份結婚。他對記者表示:我們都是在外打工的,雙方戀愛3年後裸婚。小兩口租房子住,生活得很幸福。「我真不明白男方沒房沒車就不結婚嗎?為甚麼結婚都要男方有房子有錢?」楊先生說。

近5年離婚逐年上升 閃婚、閃離成尋常事

本次調查顯示,2011年的「閃婚」、「閃離」現象愈發普遍,比2010年大幅提高。根據民政部統計數據,2011年前三季度全國辦理離婚登記146.6萬對,同比增長11.9%,相當於平均每天就有5,300多對夫妻離婚。從近5年情況看,離婚人數更是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

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秘書長樊愛國等專家認為,當婚姻不再是件特別嚴肅和鄭重的事、結婚和離婚行為變得過於輕率時,社會積聚的不和諧因素勢必增多,這需要加強年輕人婚姻責任和倫理道德的教育。

調查還顯示,當前「剩男剩女」普遍存在恐婚現象:44.8%的受訪者因為當前離婚率太高而恐婚,41.7%的人害怕失去自由,37.5%的人害怕承擔家庭責任,而30.6%的人擔心婚後沒房。「高離婚率」、「害怕被束縛」、「逃避家庭責任」、「沒房」成為人們恐婚的四大理由。此外,不少受訪者報告身邊有家庭暴力發生,也成為他們恐婚的因素之一。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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