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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 1日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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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2月1日起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開始取締,苗栗縣警局及國道警方1日起一連3天大執法;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6個月宣傳期至1月31日屆滿,1日凌晨零時起開始取締,只要車輛一上路,發現沒繫安全帶,就將開罰1500元。

根據交通部統計,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繫安全帶的3.6倍,後座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更是有繫者的2.7倍,證明有繫安全帶絕對比較安全。

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後座乘客都必須繫安全帶,否則駕駛人得受罰,在一般道路違規罰1500元,在高速公路違規則罰3000元到6000元。

現行規定4歲以下兒童要坐安全座椅,新規定增加4到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兒童,如使用一般安全帶會勤到脖子,必須改用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座墊,並繫安全帶,這部分8月1日起執行。

苗縣警局表示,1日起將在車流量較多的火車站、路段、路口或利用巡邏、專案勤務時,加強取締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也將在收費站、服務區加強攔檢取締,電子收費車道也會規劃專案取締,請民眾配合,以免受罰。

竹南分局長林錦坤表示:馬路如虎口,希望大家在行經十字路口時能停、看、聽,多一點耐心,確保自己以及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警方絕對會用優勢警力強力取締交通違規事件,保障大多數用路人行的安全。

(責任編輯:鍾智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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