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繫安全帶 中市盼養成習慣
【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31日電)2月1日起實施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措施,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演練及宣導;副市長徐中雄表示,繫安全帶是一種習慣,希望民眾養成好習慣,降低事故傷亡。
配合全國性同步「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宣導活動,台中市政府下午在新市政大樓一樓川廊舉行演練及宣導。
徐中雄表示,民眾坐前座習慣繫安全帶,坐後座較沒有習慣繫安全帶;他說,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也就是小型車後座乘客也要繫安全帶。
徐中雄說,繫安全帶是一種習慣,相關單位要不斷宣導,保護自我生命,讓民眾繫上安全帶進而降低事故傷亡。
警方表示,12歲以上2月1日起依法取締,在平面道路違規罰鍰新台幣1500元,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規罰鍰3000元到6000元;4到12歲或18公斤到36公斤兒童將從8月1日起再開罰。
但是,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等特殊情形,包括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則不予舉發;如員警當場發現傷、病乘客無法繫安全帶者,同樣不宜舉發。
警方表示,2月1日凌晨0時起執行取締,希望民眾養成乘車時前、後座繫妥安全帶習慣,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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