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警犬咬傷 狀告溫警
【大紀元2012年01月28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 一名被警犬咬成重傷的男子,週四上午正式對溫哥華警局提出控告,控告警方在逮捕他時過度使用警力導致他右腿受傷。
33歲的Chirstopher Evans是溫東一個建築工人,據民權法律組織Pivot Legal Society的律師Doug King介紹,在去年6月12日晚間,Evans拜訪住在東區的姐姐後,返家時在巴士車站等車,當時司機未停,Evans用滑板砸向了巴士的前車窗,並擊碎了另一輛巴士的玻璃車門。事後不久他在東區的一個小巷內玩滑板,警方命令警犬多次攻擊他,造成他大腿被警犬嚴重咬傷,並送醫縫了100針。
Doug King表示,Evans的傷口幾乎有他整個大腿的寬度,而醫生透露,傷者非常僥倖的是血管沒有被咬斷。Evans表示,「醫生說,如果血管被咬斷的話,我當時會有生命危險,我承認我不應該擊打巴士。我當時做了愚蠢的事,但警方不應該如此反應,這種反應太過分了。」
Evans原本被控妨害公共財產罪,但檢察官在看到他的傷口後,駁回了檢控方的控告申請。
Doug King表示,據他們從警局投訴委員會得到的資料顯示,溫哥華警局從去年3月到今年1月期間,共發生346起警方過失傷人事件,其中46%來自警犬的攻擊。
Doug King認為,不僅僅是警犬易咬傷人的問題,對於龐大的不必要的醫療開支,警方也應予以反思。他認為,警方應該對此進行調查,研究為何警犬傷人的比率偏高。同時,警方在事件中涉嫌過度使用警力, ,他要求當局取消現時訓練警犬時的「緊咬不放」和一些美國警局使用的「狂吠不放」的方法。為避免造成過度傷害,他建議,警犬可不必使用在逮捕的初始階段。
警方尚未對此作出任何回應。◇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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