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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36計(六十五)

王維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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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徵地拆房,不許告狀「釜底抽薪」,為兵法三十六計之第十九計。
原文:「不敵其力,而消其勢,兌下乾上之象。」

水庫移民上訪抗爭不斷

根據詞源,釜底抽薪的出處是《文苑英華》第六五○頁北齊史學家魏收《為侯景叛移梁朝文》,有「若抽薪止沸,剪草除根」語,謂事當從根本解決。後言釜底抽薪。

一九九二年,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國務院提交興建三峽工程議案,移民一百一十三萬。中國政府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為了建造水庫,一共搬遷一千五百萬移民,其中三分之一的移民一直生活在貧困狀態之中。水庫工程移民,上省城上訪,上北京城上訪,歷史悠久,規模浩大。一九五九年建成的新安江水庫,移民三十多萬,不斷上訪,至今問題仍未解決。到一九九九年,新安江水庫為了攔蓄洪水,水位才剛剛升到水庫的正常蓄水位,卻又多淹出六萬多新移民。在水庫建成四十年之後,新老移民們還得不斷上訪。

又如黃河三門峽水庫,移民人數共四十一萬多人,其中陝西省占二十一萬,經過二十八年堅韌上訪抗爭,終在一九八五年,移民得以返遷故鄉。

此外,三峽庫區內的小江水庫,規模雖不大,但在水庫移民史上,卻是以上訪抗爭出名。小江水庫移民從七○年代初開始上訪,至今還未結束。小江水庫直接移民一共二千人,水庫移民安置費二百七十萬,經過上訪,水庫移民安置費用一添再添,最後已超過八百萬,但問題仍舊沒有獲得解決。小江水庫移民抗爭的方式,除了集體上訪武漢北京之外,還組織到水電站去吃大戶,妨礙水電站生產,破壞水電站設備,直到迫使移民官員去大壩處滾水。如今小江水庫的移民,又成了三峽水庫的移民,舊債未清,新帳又來。

那麼中國政府怎麼解決搬遷安置一百一十三萬移民的大難題?其辦法就是:釜底抽薪,徹底攔阻水庫移民抗爭。三峽移民不得告狀首先,中國政府專門制定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禁止移民到法院狀告三峽工程。再者,濫用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將敢於出頭反抗的移民,投入監獄。最後是利用公安和黑社會,把移民領袖打成殘廢,讓其不敢、也不能發聲。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九日,中共國務院總理李鵬簽署第一二六號令,公佈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條例第一章第四條第二句規定:「三峽工程淹沒區和安置區應當顧全大局,服從國家的統籌安排。」這是條例的核心,要求移民絕對服從三峽工程建設。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移民安置規劃必須搬遷的移民,不得借故拒遷或是拖延搬遷;經安置的移民和單位,不得擅自返遷。」這裏使用的是法律上最嚴厲的措辭:「必須」和「不得」。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條規定:「在移民搬遷的安置過程中,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擾亂公共秩序,致使工作和生產不能正常進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峽工程移民一百多萬,如此多的移民,難免會和三峽工程發生利益衝突,特別是三峽工程的移民淹沒賠償低於法律規定,將使許多移民受到經濟損失,但三峽工程卻宣稱,合理支付賠償。那麼,在這個問題上到底誰有理?這就得「討個說法」,到法院打一場官司,由法院裁定。此為法治國家必經之路。然而,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卻規定,三峽工程移民不得至法院告三峽工程的狀。這個規定若出現在法治國家,簡直是不可思議。

三峽工程對中國社會的破壞,除了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之外,還有對治國理念的摧殘。三峽工程破壞一個法治國家應該遵循的基本原理。

「國家機密」?

位於三峽庫區重慶市雲陽縣高陽鎮的三位移民代表:何克昌、姜青山和冉從新,運用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力,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訪,準備向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反映三峽工程移民安置中的問題,三位移民代表想瞭解,究竟國家給三峽移民安置費是多少。

誰知禍從天降,三位移民代表在北京的旅館中,被公安人員逮捕,強行押回雲陽縣。之後,這三位移民代表,連同已經在當地被捕的溫定春,被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起訴,判處最高五年的監禁,後遭法院判處「洩露國家機密罪」,原因在於,向香港新聞記者透露三峽工程移民安置經費。

這四位農民,大字不識幾個,上訪信也是錯字連篇。既沒有接觸國家機密的可能,也沒有判別密件的能力,他們只是和每一個移民一樣,一遍又一遍地向別人敘述所得移民經費的多少,以求取得同情。其實,三峽工程移民經費根本不是什麼國家機密!

主持制定三峽工程移民大綱和移民經費標準的長江水利委員會公開出版的《三峽工程移民研究》(註:《三峽工程移民研究》,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一九九七年,武漢。)一書中,對移民經費標準有詳細描述,現摘錄一段:「房屋復建費:按磚混結構考慮,計算材料費和人工費。每人正房二十平方米,每平方米五十二元;每人副房五平方米,每平方米三十元。」難道這算是國家祕密?對中國住房市場價格略有瞭解的人都知道,這裏包括材料和人工費的房屋復建費,大大低於市場的平均價格,其內容根本不含任何祕密成份,既無政治祕密、也無經濟祕密。淹了人家的一座房子,賠移民一家不到六千元錢(按五人計算),這種賠償合理嗎?若說有祕密的成份,那便是讓人們瞭解到,三峽工程是如何壓低移民經費標準,使移民經濟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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