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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大紀元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7日電)一場車禍意外讓「小菊」失去了至親,也讓肇事者「阿嘉」陷入陰霾;透過修復式司法,讓「阿嘉」獲得「小菊」原諒,修復車禍造成的傷害,彼此都放下重擔,重新向前邁進。
法務部近年來推動「修復式司法」,在8個地檢署試辦,以修補過錯方式代替刑責懲罰,讓加害人與被害人透過對話及溝通,修補過錯、撫平傷痛。
以駕駛貨車為業的司機「阿嘉」(化名),去年間不慎撞死一名中年機車騎士,導致被害人妻子「小菊」失去枕邊人而痛不欲生,也因沒了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家庭陷入愁雲慘霧中,向對方求償新台幣逾500萬元。
肇事的「阿嘉」同感悲慟且自責不已,甚至欲輕生償命;面對鉅額賠償金,及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恐面臨刑責,讓「阿嘉」深陷痛苦的深淵。不過,透過修復式司法,讓整起悲劇有了新的轉機。
兩人透過修復促進者安排,敞開心胸面對面溝通;第一次見面時,不擅言詞的「阿嘉」當場起身向「小菊」鞠躬致歉,承諾將竭盡所能彌補傷害;「小菊」感受到「阿嘉」的誠意,在了解對方經濟狀況後,願以300多萬元和解,也願給自新機會,兩人事後還持續關心彼此,祝福對方。
檢方考量「阿嘉」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最後給予「阿嘉」緩起訴處分。
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云綺表示,用刑責懲罰加害人,不一定能讓被害人感到寬慰,有時被判勝訴仍耿耿於懷,「修復式司法」主要在心理層面給予協助,讓雙方「把心結解開、把話說開」,傾聽彼此的聲音,藉此機會修復創傷,讓彼此都能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