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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8日電)台南市議員李宗富民國99年市議員選舉期間被控以現金買票,台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地院宣判李宗富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南檢於99年11月查獲李宗富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買票後,對李宗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南檢去年1月偵結後起訴李宗富,台南地院去年11月判處李宗富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