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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聞

港政黨斥地產不良銷售難追究

【大紀元2012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就2宗涉及地產代理和地產商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召開申訴記者會,案中2名苦主懷疑受誤導而簽下臨時買賣合約,最終損失訂金。何俊仁促政府盡快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亦呼籲地產商以良心銷售物業。

第一宗個案中,陳小姐去年12月到紅磡參觀長實大圍盛世樓盤的示範單位,再欲參觀「清水房」,卻被轉介至香港置業一名高級區域經理,對方遊說她購買一個過千萬元的一千多呎單位,稱只有該公司才能提供九五折優惠,當天是優惠的最後一天,並訛稱可先付一成訂金,90日再付一成,其餘八成可全向銀行按揭。該名經理先以陳小姐的信用卡提取逾21萬元,再派人陪陳小姐回家取得79萬元支票,作為一成訂金。

不過,陳小姐同月到律師樓簽正式合約時,方獲告知支付一成訂金後,餘下九成須於90日後立即付清;所謂的銀行按揭,亦只可向銀行按四成。陳小姐形容當時彷如晴天霹靂,「好像發了一場一生從未發過的惡夢」,結果要求終止買賣及退回信用卡支付的21萬訂金。陳小姐表示,不希望再有市民成為地產霸權下的受害者,請政府正視問題,保護市民權益。

子公司誤導 地產商免責

第二宗個案的受害人林女士,04年6月到珀麗灣新樓盤參觀,被美聯物業代理遊說購買時值約300萬元的單位。林女士多次提出自己沒有入息證明,但代理訛稱當時經濟不景,一定能做銀行按揭。最後,銀行因林女士無法提供入息證明而拒絕她的按揭申請,林女士連同訂金及律師費,總共損失將近20萬元。林女士於同年7月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並於2010年6月入稟法院,向美聯集團追索損失。但法官指她是與美聯集團子公司美聯物業簽訂臨時合約,母公司美聯集團不用負責,剔除她的申索。

林女士和陳小姐均表示,對香港樓市及經紀的誠信和德行感到懷疑;連大地產商也有欺騙行為,以後都不敢買樓。

何俊仁指出,兩宗個案都涉及地產代理的不良銷售手法,他們往往營造氣氛及隱瞞按揭及利息安排,催逼準買家先支付訂金,如銀行不批准按揭就「殺訂」,手法充斥詐騙和失實陳述。另外,一些大發展商往往會成立子公司處理個別樓盤,代理推銷時會以大集團品牌做招徠,但其子公司的不良手法往往難以追究。他建議一手樓銷售應設1至2周冷靜期,並促請地產代理監管局積極巡查和嚴懲不良銷售。◇